为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发挥供销合作社与邮政局双方的优势,共同服务于“千万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1月14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与省邮政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明确,双方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物流配送、资金归集、商品销售、绿卡刷卡消费、代理信息、报刊零售、服务创新等领域进行广泛密切和合作,共同推进双方业务创新和发展。在起步阶段,双方重点发展的合作项目是:邮政部门为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经营企业及其连锁网点提供商品配送服务;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经营企业及有条件的连锁网点承接邮政代理业务,为邮政绿卡用户刷卡消费时提供会员待遇,并积极利用邮政渠道开展对连锁网点的货款结算和归集。
为有效开展合作,双方协定省级和各地供销合作社、邮政部门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完善合作机制,省供销合作社和省邮政局指导和支持各地供销合作社与邮政部门签署具体合作 协议。同时,采用试点先行的办法,各市选择1—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省供销合作社主任诸葛彩华和省邮政局吴鼎钧局长分别在签约仪式上作了讲话。他们指出,供销合作社与邮政局既有合作的现实基础,也有合作的迫切愿望,双方开展合作意义重大。一是双方有着服务“三农”的共同目标和职责;二是双方在不同领域内各自具备网络、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可以取得共进双赢的效果;三是双方拥有一支敬业、精干的团队,能够不断推进合作的深入开展。希望双方以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基础建立起双方的合作平台,加强沟通协商,从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开始,逐步细化合作内容,扩大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要围绕重点合作项目,按照务求实效、规范运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由点及面,由浅入深,确保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