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销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强化农村综合服务。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供销社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根据目前乡镇基层社的现状,如何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再造供销社,重塑供销社在农村的地位、在农民中的形象、在农业上的作用。围绕这一课题,由衡水市供销社基层处、办公室有关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在市社理事会主任宋志会的带领下,自2010年3月16日以来,多次到枣强县张秀屯供销社进行调研、指导。就张秀屯供销社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实现基层社的应有价值,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可借鉴的经验。
一、破解张秀屯供销社的困局。
第一次来到张秀屯供销社,给人们的整体感觉是房屋破旧,电路外露,经营设施陈旧、老化,存在着经营与安全的双重隐患,而周围村民的房屋都比较新,门店也明亮,与周围环境显得极不协调。经过了解,张秀屯供销社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占地面积13.82亩,沿街门店20间,4个班组,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破旧的房屋致使经济效益萎缩,为农服务能力减弱。全社在册人员26人,几乎全部下岗或自谋生路,只有主任和会计维持日常工作,收取微薄的房租,艰难度日,年均收入只有几千元。但调查发现,张秀屯乡距县城11.9公里,总面积93平方公里,辖55个行政村,人口3.2万人,全乡的年工农业总产值在7亿元左右,托辊、印刷等一些主导支柱产业让农民提前富裕起来,小汽车的普及率也很高。富裕起来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农民希望身在农村同样享有城市居民购物、健身、娱乐等方面的服务,急需拥有一个能提供综合服务的场所。经分析,该社位于乡政府南邻,地处繁华街段,就所处的位置、所占的场地、所积累的信誉完全有可能满足农民的所需、所盼、所想,建设一个高标准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该社得以发展的唯一出路。为此,工作组与枣强县社、张秀屯供销社的同志一起座谈研究,明确了发展思路,确定将张秀屯社建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新农村建设。并将该社作为市社的联系点,解剖麻雀,抓好典型,以推动全市基层供销社的不断创新,提升服务能力。
二、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建设。
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基层社改造,必须充分体现“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这是基层供销社必须走的路径。
一是规划建设上坚持“有市有场”的定位。第二次来到张秀屯供销社,工作组对实地进行了勘测,发现沿街面60米,而深度达到110米,这个大院落是该社一个很大的优势,这一优势也是其他基层社普遍存在的优势,具有普遍性。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更新经营模式、经营业态是新时代的必然趋势。占地近13亩的场地,若只沿街建60米的门市,不能充分发挥大院的作用。经研究和论证,采取坐北朝南“U”字型建设模式,中心是广场,三面是门市,做到“有市有场”。定位后,开始着手具体规划,立即联系衡水市北方工程设计勘察院对该服务中心进行了图纸设计,规划建筑总占地面积1732.12平方米,建筑面积3847.24平方米,在东西两侧建跨度12.4米南北长53.2米两层框架门市楼两栋,北面建成东西长41.6米的三层办公、经营、商住一体化的大楼,再往北空院配合新民居建设新型住宅小区,中心为2000平方米的广场。“有市有场”的定位既能方便村民健身休闲、购物停车,也使沿街门店面积增加了3倍。
二是资金筹措上采取自筹、招商联合加申请补贴的方式。经专业部门预算,该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左右,目前首要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宋主任指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跳出“就钱说钱”的圈子,因为就目前该社经营惨淡的现状,无法承担全部的改造费用。如何进行运作,工作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采取自筹、招商联合加申请补贴的方式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是基层社自筹,这部分资金已经用于了拆迁;二是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经过多次的商谈和努力,最终与“天津中泰丰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由对方先行垫付建设资金,工程完成后,筹措资金付给投资方50%,剩余50%通过经营收入、申请补贴等方式分四至五年还清本息;三是申请新农村建设补贴资金,现已经提交了申报材料。这样既保障了工程如期施工,也保证了产权和经营权归供销社所用,充分体现了开放办社的宗旨。
三是项目增设上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经过对该社周边经营业态和经济形势的调查,宋主任会同枣强县社领导班子共同研究,确定了经营项目增设的目标和原则。目标:把张秀屯社建成商品最齐全、服务功能最完善、规模最大,老百姓生产生活离不开的综合购物、服务、娱乐中心。原则: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争取让本辖区内的各个行业在中心有办事处、驻脚点,让每间房屋得到充分利用。具体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做大做强优势项目。和大型超市联合,组建日用品连锁超市,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农资超市(连锁店)采取仓储式店面销售,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联系教文体等部门,在广场设体育健身器材,设休闲娱乐场所;在餐饮、理发、洗浴及农机维修、家电经营等方面,至少引进3个经营项目;在农技、法律咨询服务和医疗保健、信贷等方面,至少引进3个服务项目;同时以中心为依托,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加大宣传,逐步增加便民利民项目。(1)公益性项目,逐步吸纳卫生室、幼儿园、远程教育、帮助农民办理证件、进行民事调解等;(2)中介性服务项目,如信息咨询、旅游、劳务、婚庆等;(3)其他便民性服务项目,如邮政、电信代理,种子、饲料、兽药供应及农副产品购销等。
4月7日,工作组第五次来到张秀屯,因为这时开始整体拆迁是个不稳定时期,与村民、部门就土地、管线等问题极易发生矛盾。因此,做好周边村民的工作,争取部门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他们采取讲政策、分类化解矛盾的方法,让改造赢得民心,让村民支持建设,建设过程中没有发生滋事、阻拦、上访等不和谐的现象。截至目前,西框架楼开始浇筑钢筋柱子,北楼一层主体进入砌筑阶段,预计9月底完工,能够保证在经营旺季到来之前全部投入经营。
三、关于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
经过三个月的调研,就张秀屯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目前看开局是良好的,思路和方法是正确的,措施是得力的,是符合干部职工及供销社利益的。建成后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及文化建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这也是国发(2009)40号文和上级社对基层社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本次调研活动的几点启发:“供销是根”这是任何经济形式和合作方式不能改变的;“服务是基”这是供销社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区别于一般商业主要表现;“流通是本”这是新时期对供销社新的要求;“合作是魂”这是今后供销社发展的方向和灵魂。但从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一是土地确权的问题。建设就涉及到用地,基层社在乡镇的占地除证件齐全的以外,多少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不动则好,一动就牵扯多方面利益。有的供销社改造就受到当地村民的阻挠,拆除后还难顺利建设。在这个问题上,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供销社使用的土地加快依法进行确权登记,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扫清障碍。
二是建设资金问题。资金问题是目前制约基层社改造的主要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要坚持开放办社的宗旨,也就是说社会上的人、财、物都可以为我所用,人、财、物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都可以转化为资金,只要有利于供销社稳定经营、有利于供销社提高效益、有利于供销社发展壮大就行,至于采取什么形式、什么方法,应当因社而异。条件好的社,可以采取自己出资、职工集资、经营者预付租金等形式;条件一般的社可以同大中型企业联合、合作,组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合伙公司联合开发;条件不好的可以找投资商垫付,寻求党委政府和村委会支持等形式。无论哪种方式,必须保证供销社经营阵地不能减少,供销社的品牌屹立不倒。
三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党委政府支持是做好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关键。首先是在建设用地的问题上,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其次建设中,应当协同党委政府为开发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公益性、中介性服务项目建设中,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文化、教育、民政、卫生、农业等部门提供一些村民活动所需的文体设施和服务项目;在实际工作中要和党委政府搞好密切联系,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争取把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努力使综合服务中心成为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农村工作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