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供销社作为全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成员单位,采取四条有效措施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城乡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该社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全年的一项重大而迫切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建立制度,落实到位。为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工作中从制度上规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措施,从监督问责上保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期效果,从管理和保持上突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难点,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人人参与,为我区建立清洁、整齐、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二名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整改、责任追究考核和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联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社将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站(点)、门市业主,分第一、第二、第三责任人落实责任,使各施其职。各企业实行辖区负责制,对各类人员实行包地段、包门店;区联社与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业主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
四是督促检查,考核逗硬。我社对系统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采取设立举报电话、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受到区、乡政府、区治理办等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和个人,取消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和个人,年终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