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5.61元。其中,收购农产品32.2亿元,净增3.83亿元,同比增长13.5%,组织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12.3亿元,净增5.19亿元,同比增长73%,上述两项帮助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3.02元;通过全系统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农产品12.5亿元,净增1.3亿元,同比增长11.6%,为农增收0.65元;全省系统销售化肥近300万吨、销售额43亿元,销售价格低于社会平均售价3%,为农民减少购肥支出1.3亿多元,人均减支增收1.94元。
(责任编辑:高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