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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 企业经营 全力搭建供销社产销对接平台——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调查

2012-07-03 09:45:03 作者:

 

 

政府引导 企业经营 全力搭建供销社产销对接平台

——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调查

 

      一、供销社产销对接项目的作用、优势和特点
    (一)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的优势在于流通组织性强。在纳溪区林下土鸡产业发展伊始,区委、区政府就要求供销社肩负起全区林下土鸡营销的重任,这是党委政府对供销社这一经济组织在新的历史时期职能的准确定位。2011年,由供销社绝对控股的泸州市纳溪区“乐道子”林下土鸡营销有限公司成立,公司与全区5个基层社、13个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建立了产销联结关系,带动农村散养户2100多家,当年实现土鸡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民强生态农业公司领办的民丰甜橙专业合作社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促使纳溪区甜橙标准化基地从2009年的5000亩发展到20000亩,带到种植农户8500户,户均年增收5062元,人均年增收1446元。供销社遍布基层的网络和自下而上的营销体系是任何部门和社会组织都无法替代的。
    (二)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重在联合与合作。在纳溪区供销社在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项目中,特别注重与农业、畜牧等涉农部门的联合合作,2011年,纳溪区成立产业办,明确供销社主要承担品牌培植和营销网络建设,其他相关部门则承担基地建设与生产技术服务。供销社随即建立了涉及三大产业同相关站所的沟通机制,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到生产技术环节,建立了以市场为中心的生产技术体系。如在土鸡产业发展中,与生产技术部门协同制定了《“乐道子”林下土鸡规模养殖技术规范》、《“乐道子”林下土鸡养殖标准及认证办法》等一系列产业化要求,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与林业、金融等部门一起制定了《“林下鸡”产业专项金融支持方案》,新设立了专门针对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与旅游、商务部门一起组织了纳溪特产推荐活动。
    (三)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贵在机制创新。纳溪区供销社在农产品产销对接中,没有走传统的购销老路,引入了市场机制和现代营销手段。一是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对供销社企业的改造后,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在纳溪区三大产业示范项目中,乐道子营销、沁宏茶叶、民强生态三家龙头企业均由供销社控股或参股设立,吸收了民营主体股份,完善了公司管理结构;二是引入现代营销手段。建立了纳溪区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加快了商品流转速度和广度;建立了VIS视觉识别系统,护国柚和凤羽茶叶均申报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有助于农产品品牌的营销;强化了公益广告推销手段,2011年,邀请了中央电视台7频道、四川电视台、泸州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6期,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引入新的对接手段助销。纳溪区现已建立了土鸡及系列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特色优势农产品礼包团购,开展农产品进校园进社区促销活动,还成功举办了三期早茶节、水果节以及农家购物旅游节,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四是对农产品市场进行细分,按照目标市场组织生产。纳溪区在营销中,根据不同的消费群体定向生产,现已开发出价格上100元/公斤的精品鸡、价格上3000元/公斤的特早茶,也有适合大众群体的产品。为市场而生产的理念潜入到专业生产户的生产意识里,有效实现了生产与市场销售的有机联结,极大的提高了纳溪区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四)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增强了与农户的利益联结。纳溪区产销对接项目都建立了专业合作社带基地,基地加农户,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对接的模式。如在乐道子林下土鸡营销体系项目中,乐道子营销公司深入到产业的上游,以品牌为纽带,投入发展资金300多万元,发展年出栏 2000只以上的林下土鸡规模养殖户2120户;建成年育雏 15万只以上“乐道子”林下土鸡的标准化育雏点9个;发展了年出栏10万只林下土鸡标准化示范基地17个,全面推行订单养殖回收。2011年公司与养殖户签订订单合同528份,购销金额2100多万元。民强生态公司领办的民丰甜橙专业合作社,通过代理果农的产品10000吨,售后返还利润240多万元。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的成功与否,是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关键环节。
     (五)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带来了合作社发展新契机。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承担起产业化经营的重任,是供销合作社经济属性决定的,也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调查表明,纳溪区组织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项目,有效改善了区域农产品流通环境。以供销社牵头销售的土鸡、茶叶和果蔬产业为例,供销社在2011年组织了市场调研考察论证12次,与周边市场经销商建立了市场信息沟通机制,全年发布营销信息32期,产品进入了上海、广州以及成渝市场,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供销社农资企业纷纷参与到产销对接的各环节中发挥自身的优势,如农资企业和果蔬和茶叶提供专用化肥,为养殖户提供玉米等,2011年,纳溪区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总额实现了27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1.36%,利润实现了3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40%,这些成果都得益于产销对接项目的实施。
      二、问题与建议
根据调研,纳溪区农产品产销对接项目实施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农产品流通企业流动资金较弱,融资困难;生产者和经营者品牌意识不强;销售环节缺乏大市场观念,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方面的能力不足;加工环节存在用地、电价成本过高以及用油指标不够等。建议如下:
     (一)政府引导是关键。产销对接项目牵涉到生产技术、加工运输、市场营销等诸多方面,必须有政府的正确引导。纳溪区委、区政府把大力推进林下土鸡、特早茶、护国柚的发展作为加快纳溪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三大产业,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乐道子”林下土鸡产业发展的意见》(泸纳委发﹝2011)2号)、《关于加快现代特早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泸纳委发﹝2011)8号)、《关于加快护国柚发展的意见》(泸纳委发﹝2011)12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甜橙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泸委发﹝2012)8号),分别设置了产业领导小组和产业发展办公室作为产业协调机构,将三大产业的营销职能赋予供销社,由财政安排资金1100万元特色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引导产业发展,市财政也安排了甜橙专项资金,明确了该基金优先用于营销和品牌建设。纳溪区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是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有力引导。
      (二)企业化经营是手段。利益是市场最永恒的动力,企业必须盈利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农户要有利才愿意与企业对接。调研表明,“乐道子”林下土鸡营销公司在产销利益联结上下功夫,实施订单养殖,保护价收购,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企业和农户“双赢”。产销对接靠单纯的行政服务是不能持久的,项目企业必须与对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才能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品牌化经营是纽带。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品牌化经营是重要的连接纽带。一家一户的农户小生产,很难形成具有高附加值的品牌。项目企业应当注重品牌的连接力量,从生产环节开始标准化生产,走品牌化营销的路子。如纳溪区乐道子林下土鸡虽然在当地和周边小有名气,且养殖历史悠久独具特色,却多年来销售不畅,供销社实施产销对接项目后,将“乐道子”作为市场营销的唯一品牌来打造,成功注册了“乐道子”商标,成为了泸州市知名商标,申报了纳溪“乐道子”林下土鸡地理保护标志。如在果蔬冷链物流项目中,市政府将“光之味”注册商品准许民强公司独家经营。品牌的培植和营销极大地促进生产标准化进程,项目单位通过特定的品牌组织系列化的生产销售,使产销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这也是产销对接项目成功的关键。
      (四)公共服务平台是保障。利用项目的支撑,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促进专业合作社向联合社发展。进一步壮大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能力,使其具有更大的带动能力和服务能力。结合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业产业的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如纳溪区设立了“乐道子”林下土鸡产业农业特色保险。2011年,全区“乐道子”林下土鸡特色保险按4元/只投保,其中区财政补贴3元/只,养殖户出1元/只。制定了“乐道子”林下土鸡收购价格补偿机制,建立了“乐道子”林下土鸡价格补偿基金,用于市场价格低于饲养成本时,对养殖户进行补贴。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数据库建设、大型产业广告和推介活动等公益性投入,公共财政要加大投入形成一个产销对接的公共服务平台。
       总之,纳溪区在农产品产销对接项目实施中,坚持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全力搭建供销社产销对接平台,其效果是,党委政府满意、农户受益、供销社得到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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