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开创“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 ”的良好局面,促进我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2]80号)和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企事业单位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公经保[2012]022号)要求,陕西省供销社积极组织落实,贯彻措施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供销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清醒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把做好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各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出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单位要立即开展以“防火灾、防水灾、防爆炸、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和上级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重点检查仓库、商场、批发市场、宾馆等商品集中、人员聚集的场所,着重解决电源、火源、气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坚决杜绝特重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做好值班和巡查工作,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确保信息畅通。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若发生特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供销社报告。各市供销社和省直单位要将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上报省社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处。(供稿单位:经济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