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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督工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要求: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13-08-22 01:59:22 作者:

        8月13日上午,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督工作联席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湖南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刘荣宗同志主持了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监事会副主任张炳生,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在省社党组领导下,省社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各成员部门的行政监督工作,形成一个监督工作平台,有利于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很有必要。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对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共同维护、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后,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一、要坚持各负其责。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监事会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室、资产管理公司、经贸处是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上述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因此,各成员单位处长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带头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

    二、要做到资源共享。供销社系统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供销合作社体制下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创新,有利于整合系统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更好地做好监督工作,确保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定期通报情况,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建设好监督工作平台,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三、要明确工作重点。下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是新网工程建设和农业开发项目申报等 工作。各相关处室要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规范有序,重点突出,监督有效。

    四、要切实抓好落实。有所为才能有所位。各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要积极主动,敢抓、敢管,加强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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