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第八督查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副主任苏和一行就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便民连锁超市工程中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马麟代表区社就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十个全覆盖”便民连锁超市中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工作做了汇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十个全覆盖”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专项领导机构,制定了《关于2014年“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的实施方案》,与自治区商务厅主动开展了工作协调对接,确立了“五个选好”、“五个抓住”的工作方针,“五个选好”一是选好建设地点。选择在交通条件好、人口集中地方进行建设。二是选好合作伙伴。选择有一定的经营业务基础的主办者、合作者;三是选好企业制度。把配送中心建设成为独立的公司制经济实体,采取有限责任制、股份有限制的形式进行注册;四是选好经营团队。选择专业经营团队对配送中心进行管理和运营;五是选好管理模式。旗县级供销合作社掌控配送中心的公益性方向,确保配送产品质优价廉,同时要调动合作方的积极性,激发经营活力。“五个抓住”一是抓住责任主体。各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是项目的责任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督促、组织工作;二是抓住实施单位。实施单位要掌握好工程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任务;三是抓住股权安排。以混合所有制为组织形式,具体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共同筹建;四是抓住终端建设。配送中心要积极与便民连锁超市相对接,增强服务能力;五是抓住考核验收。要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年底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通报完成情况。
5月8日-21日,区社分组对12个盟市全部供销合作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拟建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最终确定了2014年的建设单位,待与财政厅沟通后,下拨资金,推进落实,争取当年建成、当年投入使用。
鉴于“十个全覆盖”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的公益属性和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大、利润薄的实际情况,马麟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应加强对盟市相关工作的督查力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签订责任状,把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地方应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在土地、税收等方面支持配送中心建设。
督查组对供销合作社“十个全覆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设方针的提出很有针对性,尤其是赴各盟市逐个看点、对接,做的扎实有力,走在了各部门的前面。督查组组长苏和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建设,既要科学理性、又要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提高配送中心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与商务厅便民连锁超市对接;三是可以充分发挥配送中心的公益性作用,起到平抑物价,保障商品渠道畅通的功能;四是做好基础材料的上报工作。最后苏和组长指出,供销合作社反映的情况和建议,督查组会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出台明确的支持政策,要求盟市党委、政府在资金、土地、税收方面予以支持,推动配送中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自治区第八督查组其他成员,区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郭桢及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此次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