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09〕1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河南省郑州市于近日就加快推进全市“新网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新网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便民利民、助农增收、促进农村消费为目的,以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提升、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为重点,在全市加快形成经营机制健全、网络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流通有序和谐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13年,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壮大15个年销售额超亿元、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12个经营面积在1万平方米左右、规范的县(市)级配送中心,建设200个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超市,发展2500家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综合服务社,达到一县二中心、一乡二超市、一村一社,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四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三)基本原则。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服务功能综合化”的总体要求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实施。大力发展“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二是改造与新建并重,以改造为主。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的网络资源,通过加快设施改造、整合重组资源,优化网络布局,走低成本、高效益的联合发展路子。“新网工程”要与商务部门组织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搞好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三是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扶持政策,支持“新网工程”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在近年来网络改造的基础上,推动以产权为纽带、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联合与合作,形成凝聚市场资源、联合发展的新机制,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二、突出抓好“新网工程”建设重点工作
(一)培育一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发展能力。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为农服务需要,通过参股、控股、产权重组、企业并购、投资融资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优化社有资本配置和产权结构,支持跨区域扩张,着力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带动“新网工程”建设。
(二)规划建设“四个中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本地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新网工程”建设要求和连锁网点布局,通过自建、联建等方式,加快规划建设农资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并以“四个中心”为平台,构建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现代经营网络,构建从回收、加工到综合利用的有序管理、协调发展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农村商品流通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
(三)大力推进农副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供销合作社要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集中地大力兴办专业市场,完善仓储运输、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冷藏物流等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健全农副产品市场体系。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壮大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管理规范、产品特色突出的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品牌化农副产品,促进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等网络的有效对接,形成生产、加工、购销一体化网络,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
(四)完善提升终端网络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在农村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结合全市开展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按照“形象新、环境美、功能全、服务优”的标准,大力发展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社,使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网络成为日用品供应、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力争满足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五)着力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在“新网工程”建设中,要按照现代流通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从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等方面,加强对直营店、加盟店的管理。创建和培育自己的连锁企业品牌,以品牌整合网络;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以管理规范网络;完善商品配送体系,以连锁配送对接网络;引入现代管理方式,以信息化技术支撑网络,形成健全的“新网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的整体竞争力。
三、落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新网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流通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对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消费,规范农资市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郑州市“新网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网工程”建设的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由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担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也要把“新网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帮助解决“新网工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将“新网工程”建设纳入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跨越式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发改委、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新网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划。各县(市)、区要将“新网工程”建设与本地跨越式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验收,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快速向前推进。
(三)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积极指导、帮助各级供销合作社申报、落实国家、省“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为扶持此项工作的开展,2009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新网工程”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采取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引导和帮助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完善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镇)超市和农村网络终端。市财政局、供销合作社要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各县(市)区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要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建立“新网工程”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将“新网工程”建设纳入投入范围,引导境内外各种投资机构加大对“新网工程”建设的投入。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对“新网工程”建设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优先储备,依法保障。实行工商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入“新网工程”建设范围的各类龙头企业、配送中心、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享受国家、省、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市“新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