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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购买经济责任及项目投资审计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08 16:39:00 作者: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购买经济责任及项目投资审计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中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大厦2108室

  成交金额: 5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经济责任及项目投资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一)经济责任审计:包含但不限于:1.贯彻执行党、国家以及我省经济方针政策和省社决策部署情况;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5.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6.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投资项目审计:1.核查投资协议的执行情况,确认资金实际用途是否符合协议约定;2.审查收益分配机制及未上交收益金或分红的具体原因;3.核实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存在利润转移行为;4.检查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状况,包括资产投入、产出效益及市场风险;5.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重点分析资金管理、审批流程及合规性。

  服务要求:(一)服务质量要求:1.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和项目审计资料;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独立、客观,提供的审计结果真实、全面和准确;3.供应商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完成审计项目后,应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报告,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二)人员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派10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审计经验的团队完成该项目。拟投入项目团队的人员数量不低于4人,其中项目经理2名。

  2.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职称,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注册于供应商单位。以上为本项目人员配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须对拟投入人员作出书面承诺。

  (三)验收及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审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后方可验收。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需求出具审计报告,其中经责审计报告1份;项目投资审计需分别出具报告,共9份;合计需10份。

  服务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740号

  联系人:刘楠楠

  联系方式:13844031088

   

  来源:省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初审:刘楠楠

  复审:富  

  终审:张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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