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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购买资产清查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5-12-03 16:32:00 作者: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购买资产清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网站(http://gxs.jl.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购买资产清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资产清查相关法律事务全部办结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需为政采云平台注册商户。

  (3)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需连续)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需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需具备国有企业重大专项法律服务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项国有企业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

  (9)供应商委派的专项服务团队需满足:由4名及以上具备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且至少1名团队成员熟悉《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需提供团队成员执业证书、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5日16:00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网站下载。如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的磋商活动,请在12月8日16时前将填写完整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吉林省供销合作社邮箱(759399987@qq.com)并且电话(13844031088)联系确认。逾期提供或未提供《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的,视为未在期限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下午14:00

  地点: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下午14:00

  地点: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六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740号

  联系人:刘楠楠

  联系方式:13844031088

  

  

  

  附件: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购买资产清查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点击下载

   

    

  来源:省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初审:富  钰 

  复审:刘楠楠 

  终审:张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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