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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制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2-11 15:54:00 作者: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制定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正智质量标准化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青年创业园(吉林省青年电商双创基地、吉林省青年新媒体创业园)6楼合一众创空间C10区

  成交金额:68,000.00元(大写:陆万捌仟元整)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制定

  服务内容:

  (一)标准内容要求

  1.完整性:标准体系框架需覆盖主体资质、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模式、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评价等关键模块,并对各模块进行详细、具体、清晰表述,体系框架设计需贯穿农业社会化服务全流程和重点环节。

  2.科学性:技术指标(如农资用量、作业参数、安全要求等)设定需基于农业生产实际与供销服务实践,数据来源可靠,可量化、可验证,需参照引用国家标准、行业研究或本地实践数据等。

  3.可操作性:指标量化可行,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标准”,标准条款清晰具体(避免模糊表述),便于农户、服务主体执行。

  4.先进性:融入绿色农资、数字技术(如物联网监测、大数据服务等)或其他先进农业技术。

  5.合规性:严格遵循《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国家、省关于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文件,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衔接,无冲突、无遗漏。

  (二)编制方法与流程

  标准制定方法和程序要求科学严谨、规范合理,应包含实地调研、资料收集分析、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修改提交等必要程序。

  1.实地调研:选取省内不同农业发展水平的市县,深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开展需求调研、现状分析、先进经验借鉴整理等工作。

  2.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国内外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标准、政策法规、参考文献、行业报告等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标准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3.广泛征求意见:将标准草案向相关部门、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服务主体、专家学者等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初稿。

  4.专家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标准送审稿初稿进行审查,确保标准符合法律法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5.修改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标准进行进一步完善,形成最终送审稿提交至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根据省社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至形成终稿。

  (三)编制周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成果交付及评审通过。按照编制周期和工作要求合理规划各环节工作进度和工作任务,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工作并交付相关佐证材料,同时保证标准制定质量。

  (四)团队资质

  应具备相关资质与丰富经验,深入了解吉林省农业发展形势和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实际,拥有专业项目团队,团队成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政治和专业素质过硬。需指派农业领域资深专家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服务期内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740号

  联系人:刘楠楠

  联系方式:13844031088

   

  来源:省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初审:刘楠楠

  复审:王明启

  终审:张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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