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省级检查验收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汇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509号104室
成交金额:58,00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内容:
(一)验收目的
真实、客观、全面掌握为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构建长效机制。
(二)验收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公正查验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项目实施效果。
2.系统全面。对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情况等进行系统性、完整性查验,避免缺项漏项。
(三)验收依据
国家或行业有关法律、标准、规范、文件等,《吉林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项目申报通知、项目单位申报文本等。
(四)验收内容
1.建设项目完成情况。验收项目地点、内容、规模(面积、数量)、质量、完成时间等是否符合建设计划、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
2.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资金支出及分项支出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账核算、入账手续及凭证完整性合法性、支出内容合理性、银行支付流水清单等);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包括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补助资金管理是否混乱、是否实施专账或专户管理、是否存在资金挪用等违规行为)。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合同书、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项目竣工文件、工程建设管理等项目管理是否齐全、完备,是否按规定归档。
4.项目管理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项目手续、项目变更报备、审计报告、验收总结报告,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5.绩效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有关的指标完成情况,绩效佐证材料。
(五)相关要求
1.检查验收范围。本次检查需赴省内双阳区、农安县等24个市县,30个项目,总金额1500万元(以省供销社最终提供项目完工名单为准)。
2.出具报告范围。全部工作结束后两周内按项目分别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3.人员要求。本次项目设立2个检查验收组,每组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与省供销社工作人员一同赴项目地开展工作。
4.其他要求。供应商需依法设立,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资质;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拥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参与竞价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在长春市内设有办事机构。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740号
联系人:刘楠楠
联系方式:13844031088
来源:省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初审:刘楠楠
复审:富 钰
终审:张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