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总社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门户站群
首页
省社概况
涉农信息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走进吉林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07-19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研究院(所):
为了加强供销合作社国家(行业)标准的管理,提高供销合作社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标准化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标准化管理办法
二OO五年七月十二日
上一篇:
转发商务部《关于核准吉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的复函》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全国供销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优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