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要求报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宣传画册有关材料相关文件的通知
2006-01-13 作者: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
为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中的先进成果和管理经验,展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10年来的成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出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宣传画册《辉煌的10年——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回顾》,为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报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宣传画册有关材料的通知》(国标委农轻函[2005]75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承担的国家级、总社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均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相关材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符合国标委农轻函[2005]75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应与画册结构对应,一份材料可申请列入画册的不同部分。应在申报书面材料首页左上角注明材料适用于画册的部分和主题。
三、本画册编写经费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支付,不向报送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书面材料请一式一份于2月15日前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Zhaorong@chinacoop.gov.cn。
联系人:赵蓉 杨荣
电 话:010—66050573、66050692
传 真:010—66050574
附件:关于报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宣传画册有关材料的通知
二OO六年一月五日
附件: 关于报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宣传画册有关材料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表委农轻函[200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自1995年开始建立实施以来,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多年的实践表明,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成为农业标准化的自觉实践者,对于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肯定、农民的认同和社会的赞誉。为了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中的先进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展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10年来的成就,我委将组织出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宣传画册《辉煌的10年——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回顾》。
该画册将由五部分组成:①综述篇,主要内容为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对示范区的题词、批示、视察等图片,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大事记,以及对示范区的不断壮大和所取得的成绩进行总体回顾。②成绩篇,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所取得的成绩进行描述,有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等七个方面内容。③经验篇,对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所总结的经验进行描述,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是顺利开展示范工作的保证”等五个方面内容。④展望篇,对今后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目标和前景进行展望,有“打造品牌,创建名牌,做大做强示范区”等三个方面内容。⑤附录部分,主要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录、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录、各有关部门建设的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录。该画册设计为大16开本精装,全书亚光铜版纸彩色印刷,每个选入画册的示范区以2—3幅照片配150字以内文字描述。
为确保画册按上述结构和设计高质量出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编委会成员:
该画册将成立编委会,编委会主任由国家标准委张延华副主任担任,编委会拟由国家标准委、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出版社组成。请上述各部门、各地方推荐一位从事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同志任编委会成员。
二、根据画册结构,报送有关材料内容:
(一)综述部分
1.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对示范区题词、指示和视察的图片以及有关示范区文件的图片。
2.开展示范区工作后,示范区所取得的成绩与未建设示范区前
的对比图片(任何示范区有此类图片,均可报送)。
(二)示范区成绩部分(示范区只要符合如下任一主题,即可报送材料)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
2.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强了农产品竞争力,扩大了出口,提高了农业效益。
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规范了生产,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打造了一批农产品品牌。
6.提高了标准化意识,转变了生产观念。
7.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示范区经验部分(示范区只要符合如下任一主题,即可报送材料)
1.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是顺利开展示范工作的保证。
2.健全的标准体系是示范区建设的技术基础。
3.以市场为导向,选好示范项目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关键。
4.多种示范区建设模式是示范区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
5.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示范区影响、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环节。
(四)示范区展望部分(示范区只要符合如下任一主题,即可
报送材料)
1.打造品牌,创建名牌,做大做强示范区。
2.与实施农业生产良好规范和HACCP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3.与出口基地注册结合。
(五)附录部分
1.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录。
2.各有关部门建设的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录。
三、报送有关材料注意事项:
(一)报送示范区图片要求。
1.原则上每个示范区所选送图片不少于3幅。
2.图片为125mmX90mm左右非常清晰的彩色图片或照片,如果用数码相机拍摄图片,则应用5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照相机拍摄,并使用相机最高像素拍摄。
3.每幅图应有一个图号和一个图名,图号可用一位或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图名的作用是概括图片的主题,图名所包含的字数最多不超过30个字,例如:图12 XXXXXX养殖技术示意图。
(二)报送示范区文字要求。
报送的每个示范区除需图片外,同时还应配有文字介绍该示范区工作。示范区介绍包含的字数不超过150个字(除要紧扣所反映的主题外,还要注明项目名称、国家级或部级或省级示范区、立项时间、国家级或部级或省级示范区批次、承担单位、验收或拟验收时间、产量、基本效益等内容)。例如:北京市昌平区“苹果标准化示范区”于1999年被列入第二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2001年通过验收。截止2004年,示范区苹果产量2650万公斤,优质果率71%,平均价格3.80元/4斤,较项目实施前年均增收7000万元,解决了5000余农民就业。
(三)注意不要将数码照片与文字介绍合并成Word文档传送。
四、报送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中国标准出版社第一编辑室(邮编:100045)
五、报送时间:2006年2月20日前。
六、出版时间:2006年3月底。
联系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蔡彬
中国标准出版社 魏丽萍、刘焱、殷爽
联系电话:01-0-68534537、01-0-68529土95、01-0-82262656
电子信箱: liuyanly@sina.com、mimiant@tom.com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