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业字[2007]44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
当前,全省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各项具体工作正在稳步开展,尤其是各级供销社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已经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引导,使其规范化建设、科学化发展,真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积极作用,省供销社“新网工程”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原则标准及统一标识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各级供销社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真抓实干,确保2007年“新网工程”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的原则标准及统一标识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真正把我省“新网工程”建设引向深入,更好地指导、推动各地搞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塑造新时期供销社崭新形象,特制定此方案。
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基本涵义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发挥供销社自身网点、基础设施、人才等优势,以供销社现代经营方式的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超市为基础,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吸纳其他各种经营服务项目,多方面投资、参与,建设成推动现代农业进步,顺应农村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符合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的农村综合服务场所。
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形式
一是社村(站)联办。即供销社投资建设日用消费品超市、农资超市,村两委投资公益性服务设施或划拨土地联合建设;
二是供销社投资建设。经济基础较好,有一定经营实力供销社,可围绕扩大经营,增加服务功能,在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独立投资建设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扩大为农服务内容。
三是多方参与,联合共建。围绕服务中心经营项目,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公益性设施,由供销社建农资、日用品、农产品等经营性网点,同时吸收农村经营大户、致富能人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投资兴建。
四是各级政府扶持建设。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由政府出台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在建设资金、土地划拨、相关配套费用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建设原则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营,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动作,谁建设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要素社会化,组建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服务功能综合化”的发展目标。
1、要坚持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与基层社、村级服务社改造扩建相结合,与兴办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充分利用供销社的资源优势,提升资源效能。
2、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花架子”,要结合各地的不同特点,重点在服务功能上做文章、下功夫,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所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3、要坚持多方参与,联合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部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多元化投资,合理整合社会资源,做到一个平台多方利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4、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企业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保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持久的生命力。
四、建设标准
在选择地点上,要尽量选取那些经济实力强、人口密度大、消费水平高和周边环境好的较大乡镇,集中投资和建设。
在建设内容上,要突出“六个一”的特点,即:每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般应具备一个农资超市、一个日用消费品超市、一个农副产品收购点、一个浴池、一个合作医疗室或卫生室、一个文化娱乐健身室,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够体验和享受到城里人的消费环境。
在服务功能上,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成具有农资供应、日用消费、生活服务、医疗卫生、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烟花爆竹销售、科技教育、文化传播以及信息服务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身的有效载体,逐步达到覆盖农村社区农民群众的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功能规范化、管理水平科学化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五、统一标识
为了塑造供销社的整体形象,突出供销社的品牌特点,全省供销社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全省统一标识和标徽。标识及标徽的设计和使用按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识别规范》的标准制定。吉林省供销社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命名方式为:牌匾统一由背景颜色、中国供销合作社社徽、供销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名称及服务项目等四部分构成,具体划分为整体牌匾和具体店面牌匾两类。(1)整体牌匾规定为:牌匾上方标明社徽图案和“中国供销合作社 CHINA CO-OP”字样,中间为“XXXXX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字样,下方标明服务项目,如:生活服务、日用消费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副产品购销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烟花爆竹销售服务、科技教育服务、文化传播以及信息服务等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2)具体店面牌匾规定为:牌匾上方标明社徽图案和“中国供销合作社 CHINA CO-OP”字样,中间为“XXXXX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字样,下方为“XXXX店(室)”字样。牌匾文字统一为黑色,牌匾的规格、尺寸及文字的笔体、大小不作具体限定(具体式样如下所示)。
吉林省供销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标识式样图
1、背景颜色式样图:
2、统一牌匾式样图:
(1)整体牌匾式样图: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二00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