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省直各公司:
2007年是我省供销合作社实施“新网工程”建设年和“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的第一年,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议和省社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我省供销社系统一年来的发展改革与经营情况,编制好2007年度综合统计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1、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经营总值年报表(表号:A101);
2、吉林省供销社系统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年报表(表号:A102表第1、2页);
3、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经营数量统计年报表(表号:A102第3页);
4、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表号:A103);
5、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表号:A106);
6、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名录;
7、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情况调查表。
二、编制方法
1、《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经营总值年报表》和《吉林省供销社系统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年报表》,依据各地上报的2007年1至12月份月报累计数编报。
2、《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经营数量统计年报表》是年度一次性统计报表,填报数字为年度数。此表由各级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所属企业填报。包括通过改革、改制、改组建立的控股、参股、合资、合作、连锁、联营等各种形式的企业和实行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企业门店(个人)。
3、《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填报,表中综合指标供销社用于农业产业化的“投资总额’’、“实现的利润总额”、“上缴国家的税费总额”均按当年1至1 2月份实际发生额填报。填报时要注意本年度数字与半年及上年数的关系。
4、《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由在工商局正式登记注册的供销社连锁企业填报,同时填报《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企业名录》;如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连锁企业、或按连锁企业模式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请单独填报《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情况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1、《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经营总值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年报表》,不要求地区上报。
2、《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经营数量统计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情况调查表》,于2008年1月1 0日前上报,同时要求地区,附带上报县(市、区)供销社全套统计年报表一份。
四、编报要求
1、各级社要加强领导,提早安排,集中力量,做好2007年度统计年报的编制工作。
2、要认真做好1至10月份小年报的编制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对未报、漏报的企业和发现前10个月报表有差错的单位,在11月或12月份报表中调整或一次性补报,以确保年度统计报表数据的全面准确。
3、地区上报《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的同时,要分别上报专题分析。
联系人:付杰
联系电话:0431---88975543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