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财字[2009]27号
关于做好2009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企业:
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供销厅财字[2009]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调整、夯实区域内“新网工程”发展规划。2009年是全面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一年,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原定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近几年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新网工程”规划,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推进规划的落实。
二、报送“新网工程”发展规划。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将本区域的“新网工程”项目发展规划(包括已完成的项目情况以及今后重点发展的项目规划情况)上报省社财会审计处。
三、报送2009年申请“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农资和农副产品企业项目情况表。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企业要根据“新网工程”规划和2009年项目建设规划,对所有的项目进行筛选,把符合申报条件的、拟申请2009年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的重点项目,要如实填报2009年申请“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农资、农副产品企业项目情况表。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年《申报指南》的规定,以财务数据为依据,合理测算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请各地务于
附件:1、2009年申请“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农资企业项目情况表
2、2009年申请“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农副产品企业项目情况表
主题词:专项资金 准备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