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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贯彻流通合作组织分类国家标准暨创办流通合作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2010-05-24 作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文件




供销厅社团字[2009]97号






关于举办贯彻流通合作组织分类国家标准




暨创办流通合作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流通合作组织是中国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清晰界定流通合作组织类型,促进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增强流通合作组织的竞争力,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制定了《流通合作组织分类》国家标准。该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界定合作社的标准,并首次提出了流通合作组织术语,对于促进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推动流通合作组织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标准的有效实施,总社决定分期举办贯彻《流通合作组织分类》国家标准暨创办流通合作组织培训班,并由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承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附件:培训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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