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新网工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财粮便函〔2010〕8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供销合作社:
根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销总社财会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便函[2010]68号)精神,现将申报2010年“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做好申报准备工作。要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销总社财会部印发的财建便函[2010]68号文件精神,按要求抓紧准备申报材料。总社财会部已将财建便函[2010]68号在总社网站上(总社网址:http://www.chinacoop.gov.cn/)发布,请各地财政局、供销合作社和项目单位从总社网站上下载。
二、申报流程。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根据财建便函[2010]68号文件的要求,向当地财政局会同供销合作社上报申报材料。各地财政局和供销合作社根据财政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630号)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销总社财会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便函[2010]68号)的规定,对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项目建设或改造情况进行审核,合格后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粮贸处和省供销合作社财会审计处。
省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供销合作社初审后报送省财政厅。
三、申报时间和数量。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纸制文本一式四份,报送省财政厅粮贸处一份、省供销合作社财会审计处三份,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县(市区)限报1个项目。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