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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供销社“三定”方案新鲜出炉

2011-11-16 作者:

   日前,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了《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予以印发。

    国发[2009]40号、湘政发[2010]24号文件出台后,衡山县供销社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作了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视与支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即明确县供销社的主要职责为九大项,其中“建设全县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网上供销五大经营服务网络”、“建立新型的完整的为农服务体系,采取创办、领办、联办等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基地,组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在全县农村社区建立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中心”为这次增加的职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为加强的职责。

    此外,理事会内设机构由过去的三股一室增加到四股一室、新设立生产科技股,领导班子成员职数也再次得到明确,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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