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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座谈会在保定市召开

2011-11-22 作者:

 11月16日至17日,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座谈会在保定市召开。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彦惠、巡视员崔葆林、副巡视员睢秋芳、保定市社主任杜永昌出席会议,各市社主管主任、基层处长、省社各驻市工作组组长以及保定市各县(市)供销社主任共计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睢秋芳主持,张彦惠、崔葆林作了重要讲话。省社合作指导处处长李汉杰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保定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的重要批示,保定市供销社主任杜永昌介绍了保定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的经验,各市社主管主任和定州、涿州市供销社主任汇报了今年以来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最后,睢秋芳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彦惠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保定市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从构建服务“三农”体系的角度进一步指出了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对下一步扎实推进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保定市的经验具有典型性,符合基层实际;具有创新性,符合改革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推广要求。他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保定市以及固安县、藁城市的典型做法,进一步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坚定不移地把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推向深入。一是要坚定信心。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是一项促进“三农”建设,顺应“三农”需要,发展“三农”服务体制的重要改革,作用相当重要,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是我们信心的来源和基础。二是要注意方法。要充分依靠政府、坚持政府主导;要充分依靠群众,坚持农民主体;要注意开放办社,整合社会资源;要注意抓好典型,探索不同发展模式。三是要扎实推进。要克服完成任务的观点,增强工作主动性,把明年工作谋划好,改革全面推开,整体推进。要分清 “能人大户带动”和“与能人大户合作”两种方式的本质区别,让农民做为主体,组织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大力推广能人大户带动的做法。要合理摆布新型供销合作社与原基层社的关系,原基层社能利用的就利用,问题多,矛盾大,不能利用的就先脱开,不能让老基层社的问题影响到新型基层社的建设。要严格限制吸纳社员股金,身份股可以适当吸纳,资本性股金要严格控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可单独作为一个概念存在,要作为新型基层社的下属机构,实行合作制。要积极协调,争取在新型基层社的注册登记上实现突破,一时注册不了的,也要挂牌成立。要特别注重抓好农产品购销业务的开展,加强农产品购销型专业合作社建设,并力争将现有农产品购销型专业社吸纳进来。县级社逐步发挥支撑、带动作用。他强调:各市社、各工作组要加强指导,对典型的经验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省社将认真考虑各市社的建议,在表彰奖励方面做出安排。
  省社巡视员崔葆林全面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提出了当前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他认为:今年以来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认识逐步提高,思想逐步统一;二是工作措施逐步清晰、到位并有效展开;三是试点改革进展顺利,进度加快,全年确定试点434个,截止到11月7日,完成改革的试点是385个,进度达到了88%。四是各地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重视,政府主导的态势正在逐步形成。就下一步工作开展,他要求:一是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二是认真组织好检查验收;三是注重实效,推进基层社改革健康发展,确保改革不走过场。他强调:推进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人才问题至关重要,明年省社将研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基层社主任和县级社主任的培训工作。
  省社副巡视员睢秋芳在主持过程中系统总结了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中的几条经验。一是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创建必须借助社会资源,二是必须实现与农村先进生产力的结合,三是必须实现与广大农民群众的结合,四是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创建初期,只要把握住合作制的内核,可以多种形式创新,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就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她要求:一是要抓紧贯彻,尽快向领导班子、所属县社传达和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二是要有针对性地贯彻,要查找本地工作的问题和差距,借鉴先进经验,弥补不足,迎头赶上。三是要下真功,用实劲儿,抓好典型,加快进度,实现全面突破和赶超,并确保改革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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