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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要求 开展“青年文明号与祖国共奋进”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 

2006-06-05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现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与祖国共奋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要认真收集活动情况,将有关做法、活动成效等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联系人:梁雪冰
  电 话:010—66050495
  传 真:010—66050570
  E—mail:liangxuebing@vip.sina.com
  附件: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与祖国共奋进”活动的通知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 稿件来源:总社合作指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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