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科科字[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组织好我社承担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现场考核工作,公正、客观、准确地评价示范区建设项目成果,根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规则》(以下简称验收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现场考核验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现场考核验收工作指南
二00六年八月十日
( 稿件来源:总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