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单位、各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各成员企业:
开展消费扶贫是供销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制定了《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张潇、齐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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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3月7日
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消费扶贫是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流通优势,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要求,结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实际,现就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发挥供销合作社产业和网络优势,以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为主要着力点,大力拓展销售途径,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利用系统组织资源和网络优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消费者不同需求,培育贫困地区适销对路产品,重点做好农产品销售。
多措并举,多方参与。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商贸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等流通主体广泛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共同做好消费扶贫的工作合力。
精准施策,注重实效。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创新帮扶方式,实施精准帮扶举措,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增加收入,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关系,带动贫困地区打造出一批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农村物流配送和冷链设施,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全系统商贸连锁经营企业在所属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柜)达到1900个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专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展区达到500个以上,面向贫困地区开展电商培训超过2万人次,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330场以上,供销合作社服务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措施
(一)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系统内商贸连锁企业要在所属经营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柜),集中销售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农产品批发市场要专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展区,并减免相关费用。组织引导系统内大型商贸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加快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要做好协调对接工作,按照采购需求和市场导向,积极组织推荐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保障产品供给质量和数量。
(二)多平台展示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利用海南“冬交会”等总社主办及各地供销合作社主办的展会,全系统每年举办20场以上“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系统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都要设立专门的消费扶贫展区,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参展参会。中国供销集团及相关成员企业,东部地区、大中城市,特别是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的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赴贫困地区开展业务对接的专项行动,加强项目合作,帮助贫困地区做好农产品加工和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时,要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到贫困地区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
(三)支持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发展。发挥“新网工程”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在贫困地区建设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为农村电商经营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带动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加快发展。“供销e家”要加强与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业务合作,挖掘和培育适合电商销售的特色农产品,大幅提高线上销售量,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电商培训力度;继续办好“国家贫困县名优特产品网络博览会”,2020年前,实现50%以上的国家级贫困县产品上线网络博览会、扶贫频道等栏目。系统各类电商平台要通过设立扶贫馆、扶贫频道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大力销售特色优质农产品。
(四)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等,要积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各级供销合作社工会、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大力发展面向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集采集配、直供直销业务,积极承担各级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具体任务。
(五)加大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贫困地区新建或改建一批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加快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覆盖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着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推动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与快递企业加强合作,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努力破解产地“最先一公里”问题。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盘活社有资产,结合当地文化特色,拓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务。
(六)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要依托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从源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连锁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产品供给的组织化水平。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抓好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努力打造具有贫困地区特点和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供销e家”“寻真”品牌向贫困地区拓展延伸,提升品牌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消费扶贫,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是供销合作社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总社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消费扶贫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和工作实际,对照《2019-202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消费扶贫任务清单》(附件1),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落实方案,2019年要至少完成任务清单所确定指标的一半以上。2019年3月31日前将落实方案和《省级供销合作社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联系方式》(附件2)报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八)抓好工作落实。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工作跟踪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本省系统消费扶贫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向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供销合作社消费扶贫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每年11月底前报送当年前三季度情况,第二年3月底前报送上年全年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