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监字〔2022〕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促进全省供销合作社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总社监事会《关于开展2022年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供销监〔2022〕4号)要求和省社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省社监事会拟组织全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
1.围绕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作用,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专题调研。
2.供销合作社如何防范化解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风险。
课题1作为今年重点课题,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必选的课题,省社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重点调研;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课题2开展调查研究。
二、调研内容
(一)课题1
1.各地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包括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建设现状等;
2.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县域流通体系市场主体培育情况,包括培育社有流通企业、经营网点、基层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等;
3.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中的冷链、物流、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与数字供销建设融合发展情况等;
4.推进县域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情况以及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做法、发挥作用等;
5.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二)课题2
1.近3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风险点;
2.理事会管理专项资金的措施;
3.监事会如何发挥对专项资金的监督作用;
4.防范化解专项资金使用风险的建议。
三、进度安排
(一)调研准备(5月份)。各地研究确定调研题目,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做好调研准备工作。
(二)开展调研(6月份)。各地根据调研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三)分析汇总(7月份)。各地对调研素材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撰写调研报告。
(四)成果报送(8月份)。各地结题并报送调研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社监事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把专题调研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调研方案,充分做好调研准备。
(二)充实调研力量。组织供销合作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调研,调动各级社监事会围绕主题深入调查研究。市(州)社监事会要加大对县(市、区)社调研的指导力度。
(三)坚持问题导向。调研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着力点,着眼于挖掘问题、破解难题、攻克难关,把调查研究与工作督导相结合,做到主题清晰、任务明确、实事求是,找到真正的痛点、难点和关键问题。
(四)注重调研实效。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系统全面分析与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既有本地的全貌全况数据分析,也有基层实践的创新亮点典型挖掘;在全面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问题有解决方案,有结论有政策建议,形成有数字、有分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措施建议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到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深入实际、解剖麻雀,听实话、察实情、获真知、求实效。
各地在调研中发现的前瞻性、全局性、规律性的做法、经验、意见建议等,及时报送省社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 坤(课题1) 电话:13804356886
赵闻一(课题2) 电话:13894854722
邮 箱:jlcoopjsh@126.com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