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业字〔2022〕36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供销经字〔2021〕26号)精神,省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