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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社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工作

2020-04-10 13:40:00 作者: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18号)以及吉林省供销社《关于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吉合财字2020〕29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公主岭市供销社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公主岭市供销社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于2020年4月1日开始对公主岭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截至目前,集中召开研讨会8次,实地调研10余次,与当地政府、公安、土地、城建配合清查土地25块,查证共67人存在非法占用土地以及消防通道情况。

下一步,市社将按照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售出租情况,将依法予以清收,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对没有土地使用证的社有土地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确权,保证社有资产产权明晰。为盘活社有资产,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市社将与村两委以及社会能人、龙头企业合作办社恢复供销网络,提高供销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为公主岭市早日实现乡村振兴贡献供销力量。

 

(前往莲花山、永发清查供销社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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