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印发了《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
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全省供销系统组织体系健全、经营网络完善的优势和社有企业的引领作用,合理布局乡村经营服务网点,持续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方案强调,确保农村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清晰、质量可靠,健全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要重点抓好三点工作: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二是县以上供销社加强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络提升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方案要求,各级供销社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