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东辽县食安委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保障农村地区消费安全,我社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成立领导组织,由一把手亲自负责,主管业务的副主任和业务科具体负责。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转发<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下发到所属食品经营企业。
二是立即行动,强化监管。12月10---11日利用两天的时间,我社抽调专人,由主管副主任带队,对所属的2家超市、1家集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紧盯“五无”、“两超一非”、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农村食品安全“四大顽疾”,切实解决食品销售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12月15日一把手又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赴2家超市、1家集贸市场进行督导,强调一定要把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
三是坚持宣教,营造氛围。为推进我县农村地区食品示范市场创建工作,按照省方案要求,我社专门和县食安办沟通,求助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资料,借深入所属企业检查食品安全之机,向农村地区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让广大的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晓食品安全知识,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