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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社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

2020-12-21 14:37:00 作者: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是供销社生存发展的基础,更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实力保障。东辽县供销社在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过程中,勇于责任担当,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破解难题,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适应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社有资产经营监管体系,创新社有资产监管机制,有效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今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功能、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防止资产流失。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把手负总责,业务主任具体分管,责成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系统内所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开展了对社有资产承包租赁的招投标工作,规范和完善了租赁合同条款,建立了租赁合同档案和社有资产档案。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社有资产为供销社集体所有。使用社有资产必须坚持有偿的原则,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用社有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抵押,更不能擅自处理社有资产,确需处理的,必须经县社党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是坚持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经营管理者,要求基层社领头人不但要年富力强,而且必须懂经营、会管理、作风正、干劲大、敢于创新、热爱供销事业。 

  四是不断开拓创新,发挥资产效能。管好资产存量,使资产增值,必须开拓创新,用好用活资产,发挥除自身价值以外的其他效能,增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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