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农[2003]36号
一、改革发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一)基本情况
1."两社两化"取得新进展。市供销总社和合川、潼南供销社坚持以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改造基层供销社,遵循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开放的合作制原则,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助农增收,富民兴社。全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1548个,综合服务社1706个,"两社"合计3254个。在"两社"发展中,呈现两大趋势和特点:一是扩大专业合作组织规模,以县(市)为单位组建专业合作社。如合川组建了全市性的优质葛专业合作联合社。二是将"两社"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合川围绕PIC生猪、葛、茧桑、蔬菜、水产五大优势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潼南围绕蔬菜、粮油、笋竹三大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三是不断拓展综合服务社的服务领域。合川、潼南"两社"在开展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农产品收购、科技信息咨询、农机具租赁维修、文化娱乐等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点,开办网吧和村级药品专柜,并试行代办保险、代售手机充值卡、代收闭路电视费、农电费等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2.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迈出新步伐。全市供销社发展龙头企业72个,带动农户36.7万户,今年户平增收156元,兴建市场5.7万平方米,发展商品基地8万亩。如合川市占地50亩的合作仓储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是重庆北部规模较大、功能较全、档次较高的商业中介组织。潼南县供销社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多种实现形式,摸索出龙头企业牵动型、服务组织联动型、经营能人带动型、专业市场拉动型等多种模式。潼南源香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现有入社社员128户,吸收社员股金82.6万元,建立黄豆、辣椒等农产品基地830亩,生产"铭泉"食醋、酱油等优质产品,供不应求。成立一年来,买现利税14万元,对入社农户让利、分红达5.5万元。
3.商品经营连锁化呈现新起色。实力雄厚、品牌效应大的企业,实行品牌扩张,力争尽快形成连锁集团。目前不具备自身连锁实力的企业,则充分发挥自身资产和网络优势,坚持靠大联大、外联内合、整体加盟,成为连锁分公司或连锁店。如市供销社和桐君阁有限责任公司强强联手,全市供销社医药网点整体加盟桐君阁,今年组建成立新合药业公司。迄今为止加盟桐君阁大药房的药店已达673个。该公司销售额达32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方面,积极参与全国总社牵头组建的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联佳超市进行整合,以此加快全市日用工业品经营网络改造步伐。农资连锁经营坚持全面起动,上下联动,以市丰谷农资有限公司为载体,上连具有优势的大型农资企业,积极在万、涪、黔建设配送中心,同16个区县(自治县、市)市实行连锁经营,开办742个小超市,下连基层农资供应点、村级综合服务社,积极建设以规模联购和品牌商品的总经销、总代理为基础,以区域中心分销批发、配送服务为支撑,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农资经营服务体系。1-9月销售各种化肥236万标吨,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4.扭亏增盈取得新成效。全市供销社系统继续坚持扭亏增盈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在连续3年汇总盈利基础上,1一8月汇总实现利润3584万元,同比增利2872万元,增长4.03倍。
(二)主要效果
以"两社两化"为重点对供销社进行改造,取得了"双赢"效果,不仅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宗旨,而且使供销社自身得到了长足发展。
l.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是当前农村发展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合川市由123户养猪户和兽医技术人员组建的尖山镇PIC生猪专业合作社,通过推行"六统一"措施,对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统化服务,把家庭化经营的优势与合作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每饲养100头PIC种猪的养殖场仅饲料、防疫、配种、腌割等方面每年可直接节约成本26000元,带动了5个大镇PIC生猪产业发展。
2.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专业合作社立足当地资源,突出主业,实行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大力发展种养等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业生产,积极开拓农产品储存、加工、销售,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长了农业产业化链条。潼南小坝村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把316户农户组织起来,成片规模种植4200亩,整个桂林蔬菜基地达2万亩,其产品"桂绿牌"无公害蔬菜注册了商标,销往成都、遂宁等大中城市批发市场,解决了蔬菜销售难问题。
3.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中通过互助合作,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以及对社员实行"优惠让利"、"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年终分红"等措施,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合川市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入社农户增加收入达1086万元,潼南县合作经济组织对入社社员按股分红38.6万元,二次返利89万元,使当地农民得到了较大实惠。
4.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坚持将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工作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恢复了村支部活动室,村、支"两委"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专业合作社或综合服务社,既促进了"两社"发展,又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服务社开设阅览室、科技室、网吧、卡拉OK室等项目,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健康有效的文化娱乐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5.推动了供销社体制创新。通过"两社两化"工作,改造了基层供销社,解决了基层供销社改制后的发展问题;通过商品经营连锁化,改造了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不断壮大优势业务。如合川市对跨区域组建联合社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在原合川供销社基础上组建了合川市合作经济联合社。
(三)主要经验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加快发展的关键。为了快速推进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和"两社两化"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发展合作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合川、潼南也成立相应机构,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30多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了调动工作积极性,市供销社精心制定了发展"两社两化"的指导性计划,下达了目标任务,并纳入了任期工作目标考核。
2.政策扶持、措施到位是加快发展的根本。市供销社在市政府《关于发展"两社两化"工作意见》和《关于依托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的通知》两个文件的基础上,经认真调查研究,同市工商局一道,出台了关于工商登记的专门文件。合川、潼南等区市县也制定了发展"两社两化"的文件,在土地、税费、资金投入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为合作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
3.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是加快发展的基础。市供销社通过大抓、多抓、重点抓,使"两社两化"有一个大发展、大普及、大提高。继续抓好一批整县推进的典型,以推动全市"两社两化"发展。"两社两化"发展较好的合川市,今年在过去基础上有新的发展。潼南"两社两化"发展过去较为缓慢,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经过不足一年时间,以后来居上的气势,高起点、快速度推进"两社两化",干出了形象和地位。事实表明,过去"两社两化"的星星之火,目前在各区县(自治县、市)已成燎原之势。
4.注重结合、形成合力是加快发展的重点。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市总社和各区市县把改革与发展工作置放在农村经济的大环境中,切实把自身改革发展同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经济强镇工程、双十百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使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凭借持续强大的合力而快速推进。
5.加强指导、规范运作是加快发展的保障。各级供销社在深化改革与发展工作中,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专门编印了《"两社两化"操作规程》、《解读合作社》及《合作社知识》等系列材料,以指导"两社两化"规范、健康发展。市总社在去年同我委联合举办发展合作经济理论研讨会基础上,今年进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课题研究,以理论创新指导合作经济发展。如合川市就对去年发展的210个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模查,排查出不够规范的"两社",分别制定了整顿规范措施。
二、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当前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障碍因素:
一是宏观环境制约。目前,发展供销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宏观环境还不够宽松,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包括供销社在内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上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包括部分干部对合作经济组织体制心存顾虑,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没有认识到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和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立法滞后,法律地位不明确。由于我国至今没有合作社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而我市也一直没有解决合作社立法问题,致使包括供销社在内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缺乏法律地位,甚至连开展正常经营都存在一定困难,严重影响了供销社及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再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保护措施不力,行政干预较多。政府虽然鼓励农民成立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并且撮合了一些合作社让农民参加,但是在实际中却是干预大于保护。不少地方合作经济组织和村委会、村党支部往往三位一体,领导者在三者之间兼任。合作经济组织原本是一个经济组织,却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相互混同,没有充分体现"民办、民管、民享"的原则。
二是政策落实不够。我市农业基础差、底子薄,农民收入低,供销社的生产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资金的"瓶颈"制约,难以扩大其服务领域和经营规模。国家虽然针对"两社两化"工作制定出台了一些税收和工商登记等优惠政策,但在具体操作中却落实不够好。如按照规定,对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应免征增值税和工商登记费减半,但实际情况却是不少地方依然照收不误,甚至个别地方还实行搭车收费,不准两社经营农资商品,要经营必须交纳1000元左右的管理费,否则不予办理临时经营许可证。总的来说,当前我市农村经济合作
组织特别是发展"两社两化"的资金仍然十分匮乏,有待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三是管理体制障碍。一是组织体制不完善,自上而下的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我市供销社是按市、区县(自治县、市)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全市总社、区县联合社和基层社,这种体制缺乏维系上下的经济纽带,没有直接的经济财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联合社联合合作不够的问题。二是管理规范度不高,专业合作特点不突出。还有相当部分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没有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运作,有的只是搭了架子,没有具体章程及相对规范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管理松散,缺乏活力;有的就是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甚至个别的合作经济组织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工作汇报,一哄而起凑合着组建,内部运行机制亟待健全和规范。
四是流通成本过高。由于目前我市农村商品流通方式落后,流通环节较多,导致了流通成本过高,农民难以享受到更多优惠,从而使得包括供销社在内的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参与热情。目前,全市入"两社"的农户只有48.5万户,仅占总户数的6.8%。
五是服务功能欠缺。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供销社只搞低水平的单项服务,提供生产资料或技术资料服务,很少涉及农民最关心的产后服务,即如何解决"卖难"的问题,缺乏开发新产品和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能力。有些较松散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多数只考虑如何保证企业的原料供应,保证对龙头企业履行合同,而对农民的切身利益往往考虑不够,有的甚至仅仅是简单的买断关系。这就大大地挫伤了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同时也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壮大。
六是发展规模偏小。目前,我市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总量仍然不足,离基本覆盖全市广大农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尤其缺少那种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覆盖面大、带动力强的大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且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缺乏大联合,大多各自为阵,规模小,分布零散,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如经济较发达的渝西经济走廊,其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和密度便远大于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都市发达经济圈的农民思想开放,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速度也很快,而贫困山区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其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则较为缓慢。我市合作经济组织这种零散布局和小规模营运方式虽说有利于企业依据市场变化而改变经营策略,但由于其营运成本较高,市场开拓能力、辐射带动作用、经营服务实力都比较弱小,很难抵御市场竞争的大风大浪。
此外,还有供销社缺乏连锁经营人才,连锁经营推进难度大等问题值得思考。
三、对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营造供销社健康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重要纽带,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供销社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支持搞好"两社两化"建设。一是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抓手",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及商贸流通工作的总盘子,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二是建议各级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为农村经济组织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如市财政今年安排发展产业化资金及合作经济组织资金共600万元,建议今后逐年增加。各区县(自治县、市)及乡镇财政每年也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安排部分资金。同时对全市3000万元商业结构调整资金也可以每年切块一部分给市供销社,专项用于"两社两化"建设,特别是商品经营连锁化业务的开展。三是有关部门应充分理解和支持供销社及"两社两化"等工作,通过"放水养鱼",广开"绿色"通道,为包括供销社在内的农村合作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金融部门在严格考证的基础上,在贷款上对供销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给予一定倾斜,以保证其扩大经营规模和增加设施投资等需要。
(二)整合网络资源,构建供销社新型发展平台。供销社网络遍布城乡。面对变化和竞争中的农村市场,供销社应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一是要调整布局,选好项目,优化结构。要抓住当前城镇化建设、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战略机遇,对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基层供销社进行统一规划,重新整合,按经济区域和功能作用因地制宜地调整网点结构。对"小社"、"弱社"可撤社留店或改为综合服务站,继续发挥其为农服务的作用,以化解其潜在风险。同时,在优化结构中要特别注意选准选好项目,盘活现有资产。抓住农民急需的、有发展前景的、操作比较便利的项目,如化肥、农药、特色农产品等,由点及面,重点投入,全面推进,逐步形成整体网络优势,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二是抢占商机,引进新型业态,发展连锁经营。一方面,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城乡贯通、自成体系的网络优势,抢占商机,统筹规划,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对传统的经营网络进行改造。要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建立起以城镇为依托,农村市场为基础,城乡互动的规模化、开放式经营网络体系。另一方面,要注重挖掘和培养连锁经营管理人才,继续推行"小超市、大连锁"战略,加快发展连锁超市等新型经营业态和新的经营方式。通过发展农产品超市经营、连锁配送、网上交易等,逐步实现农副产品品牌化、品牌产品超市化、超市产品绿色化,真正使供销社成为农村农资和日用品流通的主渠道。同时要以种植、养殖大户为基地,以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积极开辟信息、运输、技术、中介等多样化服务方式,彻底改变过去单一的经营服务功能,逐步形成和完善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经营服务网络,从而为"三农"提供多功能、系列化、全方位的服务。
(三)创新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两社两化"工作。合作制本身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充实新的内容,不断发展变化,这样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当前供销社深化改革、加速发展必须实行开放办社,把触角延伸到与"农"相关的所有行业,要突破原有的"系统"框架,积极吸纳不同行业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及带有合作制因素的经济组织入社,吸纳社会资本以改造供销社,培育新型合作经济关系,开拓产业,扩展空间,为供销合作事业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的动力。一是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乡村干部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要围绕优势资源和主导产业,按照"民办、民管、民享"的市场运作原则,通过牵头兴办、参股联办、提供服务等形式,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运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兼并、重组,组建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纵向以同类专业合作服务的再合作为主线、横向以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的合作和联合经营为纽带的多层次、多功能新型合作体系,从而切实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真正解决分散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二是要大力发展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社是延伸供销社服务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方便群众生活的需要载体。各级供销社要通过采取创办、改办、领办、引办、合办等形式,本着困地制宜、便于管理、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兴办综合服务社,为农民优惠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和各种生活资料,收购农产品和再生资源,宣传当地方针政策,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文化娱乐等全方位的服务。通过这种"服务就在身边、合作就在眼前"的经营模式来有效地增强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从而也可使一些"小、弱、散"的基层供销社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坚持为农宗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供销社今后的发展方向要继续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网点密布、与农业天然联系密切和对农民心理把握比较有经验的优势,重点在"综合"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发展动力。服务方向上应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解决单家独户办不了、社区经济统不了、地方政府包不了的事情;服务理念上要树立靠支农求发展、靠服务增效益的思想,进一步强化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实现以"自我为中心"向"以农户为中心"的转变;服务内容上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的要求,从注重生产环节的服务向生产、流通、加工和生活全方位服务转变;服务方式上应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合同、联营和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从而促进供销社的办社宗旨在服务中得到体现,经济效益在服务中得到提高。
(五)研究政策措施,从整体上协调解决社有老企业金融债务问题。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告一段落,但金融债务一直留在老企业没有彻底解决,已经成为困扰供销社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仅市总社直属老企业涉及被银行起诉的金额即达11314万元,相应涉及的抵押资产2607万元,此外被法院强制冻结保权的资产还有608万元。建议市政府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从整体上研究解决直属老企业金融债务的办法措施,并尽可能地从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切实加大对供销社的扶植力度,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市供销社也应通过争取政策、资产置换、资产抵押、破产重组、招商引资等手段,积极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化解历史债务。
(六)强化自身建设,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供销社要深化改革、发展事业,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的支撑。针对我市供销社职工队伍结构较单一、知识较匮乏、素质不够高的现状,建议以"建立学习型供销社"为载体,把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全员学习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更新和改善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特别是重点加大对合作经济组织、网点、连锁店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以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真正建立一支懂经营、会管理、适应市场的新型干部职工队伍。同时,建议大力推行分配制度改革,以效益论成绩、定奖惩、搞分配。这样,才可能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的更大积极性,焕发出更大的经营活力。要进一步改革人事制度。通过体制创新,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建立一支能上能下有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配置人才资源,争取从源头上解决供销社职工队伍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的问题,以提升我市供销社的整体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实力。
(七)加强立法工作,尽快给予供销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要的法律支撑。合作社是农村弱势群体自我保护的经济组织。发达国家兴旺不衰,我国农村也方兴未艾,但是至今为止其改革发展仍无据可依,无法可护。制定专门的《农村合作社条例》已刻不容缓。此法规的制定,既可以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发展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又可以更好地充分发挥供销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完全有必要将合作社立法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议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结合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实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规,以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八)及时修订《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净化环境、减少污染及火灾等起到了重大作用,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条例》在照顾人民习俗方面考虑不够。因此,建议由"禁放"改为"限放",其理由如下:(1)过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习俗。(2)多数城市居民赞成烟花爆竹限放,据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对主城8个禁放区去年开展的随机调查,赞成限放的占75%。(3)上海、北京、天津、杭州、成都等20多个城市先后以市政府出台行政规章的形式对烟花爆竹实行限放。(4)主城区基本具备烟花爆竹限放条件。城市建设发生巨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增强,烟花爆竹品种趋于安全型、环保型,具有较为成熟的管理体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及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为实施限放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而且事实上重大庆祝活动已在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为此,建议修订《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行限时、限地、限条件燃放。
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