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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单位资产流失的手段及对策

2004-06-15 09:17:10 作者:

  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集体企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却有那么一些人,尤其是手握某种权力的个别人,为其膨胀的私欲所驱动,置国家各种政策法规于不顾,在企业内部各种不正之风和贪污(侵占)贿赂案时有发生,从而加重了内审工作的难度,也是内审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之处。个别单位的厂长、经理及其经手管理集体财产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致使集体企业单位资产流失严重,造成企业濒临倒闭和破产,给国家和集体经济带来巨额损失。
  一、资产流失的手段
  (一)企业与外单位联营合作办企业或开展联营项目,利用职权,在谈判协议中有意让利对方,事后个人从对方收取回扣。
  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合作或联营业务经常发生,也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必然性。但一些私心重、有贪欲心的企业负责人,在与对方洽谈时,利用职权,吃里扒外,故意让利给对方,从中索要回扣。由于是吃让利部分,不损害对方利益,又是洽谈某些业务的重要条件,一般而言,对方都能积极配合。这种手段比较隐蔽,在企业单位的帐面上没有留下任何笔迹,一般不易发现。如某企业在与外单位联营搞项目时,对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作价投入,但对非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收的土地使用费未计算在内。不但加大了企业的现金投入量,而且企业照旧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国有土地年租金。
  (二)在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决策权不断扩大的同时,厂长、经理一人说了算,一支笔的现象经常存在,个别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产品或商品交易过程中独揽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权,从中“吃回扣”;在基建工程招投标中收“工程介绍费”;还有集体企业存在“铺张浪费”问题。
  因此,一些厂长、经理或其亲属统揽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大权。当企业生产的产品供不应求时,他们则以最优惠的价格把产品卖给所谓的关系单位,然后从购货方那里得到好处;在产品滞销的时候,他们又撒手不管,权力下放给经营部门;或者遇到大客户购买时,以照顾企业关系为名,大幅度让利对方,从中捞取好处;在单位所谓原材料供大于求时,他们又把采购大权死死握住,谁给的好处多就买谁;甚至有些“败家子”与供货方合谋吃里抓外,先让本企业多付货款,而后,从供货方提出,据为己有。
  (三)利用企业内部划小单位核算之机,上下勾结,隐匿资金,集体财产流入私人腰包。
  在深化集体企业体制改革的前提下,企业为了推进内部改制,挖掘内部潜力,调动各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实行内部单位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使企业内部的车间、班组成为不具备法人的独立核算的分厂、购销经理部或分公司。一些企业的厂长、经理利用这个机会,他们之间相互勾结,采取降低下属单位上缴利润基数,业务上向其倾斜或为他们生产经营大开方便之门,使他们有钱可赚,有的还帮助下属单位隐瞒收入,然后以各种名义,使企业资产流失。如某厂厂长与分厂厂长合伙,采取加大成本,掩盖产量,弄虚作假等,使本来应交总厂的利润,以企业亏损无法完成上交数额为由,少交或不交。又如某县一基层棉花收购站,95年连续两年棉花收购升溢较大,厂企业负责人与下属花站勾结,利用虚开收购发票、虚增收购数量、提升质量等级、编造虚假收购报表,提取现金,予以私分。
  (四)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用承包之机,使集体企业资产流失。
  社会主义市场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同的经营形式营运而生,非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把企业让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的个人承包经营,应当肯定大多数承包经营者,能够全身心地投入经营,使企业得到了发展。但也有个别承包经营者,利用承包经营的大权在握之机,采取各种手段侵吞企业资产。其表现:
  1.对经营比较好的企业,承包经营者大都采取虚列费用,扩大成本,隐瞒利润,使发包方应得利润减少,或者根本得不到。
  2.对效益不好的企业,承包者常常搞资产体外循环、帐外经营、厂外有厂,亏了归企业,盈了归自己。
  3.有些承包者,弄虚作假,虚报产量、利润,骗取资金,个人捞足之后,企业负债累累,便溜之大吉,真可谓是“富了方丈穷了庙”,公亏私盈,效益流失。
  4.有些承包者,承包到期后,把所剩原材料及产品(商品)抵上交款,欺骗企业。一旦企业不答应,便以无钱为由,拒不上交承包费,迫使企业接受其要求。否则,企业将一无所获。
  就企业内部审计而言,多数承包者属无帐经营,生产经营一人说了算,是赢是亏只有承包者自己清楚,审计难以查清,实乃非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一大漏洞。
  (五)利用职权借、挪用企业资产供自己或亲友使用。
  企业厂长、经理及掌管钱物的管理人员,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方面,利用手中直接掌管财物大权,挪用企业资金或自己使用或挪给亲朋好友使用,这是目前企业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些厂长、经理及财务管理人员不去严格的执行制度,为了个人的私利和人情,一个企业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数万元挪借给他人使用。有些企业濒临倒闭,经营效益极差,职员工资发不下来,可掌管资产大权的人却有利就占、有钱就借,即使被查出,这些总是以打有借条予以狡辩,法律难以惩治。还有个别企业把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屋或机械设备、土地等转借他人无偿使用或象征性地付一点租赁费,企业连固定资产折旧费、土地年租金、土地使用税都不够,眼看着企业资产流失,可企业职工有啥办法,手握权力的人却装糊涂,暗中取利。
  (六)利用职权,制假凭证,套取现金。
  财务上的各种单据票证,反映在财务账目上就是现金。有些企业厂长、经理或经管员工,经常在发货票及各种报销单据上做手脚,这些一般都发生在企业的间接费用方面,如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于厂长、经理一人说了算,一支笔批,财务人员缺乏审核,有些干脆和财会人员相互连手,虚开多开报销金额,挤占企业应得利润,把钱装进自己腰包。
  (七)以亲属的名义组建分公司,建销售网点,经销本企业的原材料及产品或商品,赢钱属个人,赔钱算集体。有些厂长、经理为使企业的资产能流入私人口袋,常常先为子女、配偶或亲属建立分公司或经销部等,经销本单位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先让供货方把原材料卖给自己的亲属,然后利用职权,让亲属把这些原材料加倍卖给本企业;在销售环节上,企业将产品(商品)低价卖给自己的亲属,再让他们高价卖出去,从中多赚取差价;还有的单位将本企业联系好的生意,交给自己的亲属去做,企业花巨额资金把生意谈妥,可利润被厂长、经理的亲属截留,称得上是单位铺路架桥,私人赚钱;有时这些亲友、子女做生意不仅打企业的牌子,连招待费用也让企业报销,一当生意失利,这些厂长、经理们出面承担责任,很自然的把做亏的生意转嫁给企业。目前,多数企业倒闭或亏损乃至破产,此举是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商业流通领域,这一问题相当突出。
  (八)搞垮企业后,溜之大吉,拿走企业的无形资产,明正言顺地做起私人生意。
  当前,有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资产流失严重。已成为空壳企业,资不抵债,为逃避债务申请破产。然而破产后,终结企业的很少,大多数是改头换面重新营业,把亏损、债务甩掉,使集体和银行的权益受到损害;更有甚者,少数腐败分子,在掌握企业权力的时候,把企业搞得资不抵债而倒闭破产,而自己另起“锅灶”,另拉人马私立门户,做自己生意,把企业原有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带走,这样使企业用巨额资金开发的新技术和打开的产品(商品)销路,被这些人占为己有。有些厂长、经理在位时就别有用心,把大把大把的资金花在研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打通产品(商品)销路上,一旦时机成熟,就拉出去搞私营企业。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些企业亏损原因之一。
  二、建议与对策
  (一)健全厂长、经理选聘程序,实行资格审查认证制度。集体企业的法人代表掌管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大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及发展,关系十分重要。企业主管部门对厂长、经理应建立资格认证制度,由人事、组织部门对其业务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建档,并牵头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或专家及职工代表参加厂长、经理资格审查,对合格的可以发给上岗资格证。企业在单位缺位时所提的厂长、经理候选人,必须在具备有资格认证人员中差额选聘,公布人选条件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同时,应聘者应进行施政演讲,而后由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企业主管部门对人选只限于宏观人才资源的调配,不能越俎代庖,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厂长、经理被任用后,对企业经营管理高层人员的使用,必须经职代会同意,法人代表不能擅自辞退、解职,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人事管理上的监督制约功能,减少和防止企业管理人员“家天下”的形式,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于某一个人身上的敝端。对财务管理人员可实行主管部门委派制,防止任人唯亲,把好财务监督关,严防企业资产流失。
  同时,对厂长、经理实行高薪风险承担制度和决策失误赔偿制度,促使厂长、经理在任职期间发挥最大的潜能,把所在的企业搞好。
  (二)健全厂长、经理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预防措施,主管部门内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对厂长、经理实行跟踪管理,定期不定期的对承包者进行审计,由以前的事后监控变为事前监控。审计的重点放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上,评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资产管理的保值、增值情况,任期内各项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及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企业对国家政策法规及财经纪律遵守情况等,落脚点应放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增加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上,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对企业的约束、控制、监督作用。
  (三)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企业民主管理机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避免暗箱操作,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害人害己害企业。同时,要实行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厂长、经理及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事项,包括企业兼并、出租、拍卖、破产、工资分配等。二是对购、销合同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实行货比三家,厂长、经理的亲属不得经销本单位的原材制产品。三是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厂务。四是实行直系亲属任职回避制度。厂长、经理的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企业专管负有直接监督制约职责权力的岗位。五是健全企业原材料购进、产品销售、财务核算、现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有效的控制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企业资产安全。
  (四)健全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明确,各司其职,互相制约,相互监督。并相应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岗位薪酬制度。
  (五)建立有效奖惩制度。对在企业资产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以奖励;对那些失职造成企业资产流失、亏损的,应追究当事人及法人代表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使集体企业的资产流失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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