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42号)要求,结合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实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42号)精神,200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供销合作社的特点,在巩固前一阶段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各项成果的基础上,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诚信建设。
一、巩固化肥、农药和棉花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近两年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净化市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场环境有所改善,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没有解决,市场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仍不能放松对所属农资、棉花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成果。同时要求有关企业健全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棉花通过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入市场。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绝不能姑息、转移、隐瞒,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针对问题找原因,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去年全国开始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了对食品、药品的市场整治,但安徽省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发生,说明当前我国市场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相当严重。为此,国务院在今年5月13日专门召开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43号文件精神,总社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管理和指导工作。严禁经销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各类对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药物残留超标的农药,同时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经销农药单位通过培训、讲座、示范等多种售前售后服务形式对购买者或使用者进行科学性及安全性的指导,从食品生产源头上把好关。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与检查。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对所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督查工作力度,一是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对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的整改;二要严防购入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防止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对发现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负责人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同时要追究主管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与检查。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督促所属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科学和严谨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把好市场的准入关。食品经营企业要定期对货架和仓库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对过期食品进行撤换或清理,对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进行清除,并要主动向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通报。对承包或租赁柜台经营食品的,企业要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加强监管工作。要积极推动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与正规生产厂和生产基地直接挂钩,推进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确保食品经营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对果蔬禽肉粮油等食用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的管理。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提升市场的服务功能与管理水平。市场主办单位要严格制定规范的市场主体和客体的准入标准。有条件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中心,对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坚决不准进入市场,同时要积极探索和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农产品的产品编码和标签追溯等各种有效的质量监控管理模式。
(五)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各有关农产品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食用安全标准,同时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的建设,引导、监督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
三、开展“诚信供销”活动,推进系统诚信建设。没有诚信也就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我国目前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社会转轨的过程中一些人出现道德和诚信缺失现象,如果不及时遏制,将会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已把推动诚信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确定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去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开展了“诚信供销”活动,今年总社要求在全系统推动“诚信供销”活动,通过在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诚信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一套对行业和企业诚信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价的考核标准,作为各级供销合作社对所属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