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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实施意见 

2007-08-24 16:02:25 作者:

近日,湖南省冷水江市政府转发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27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 合作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娄政发〔2007〕1号)精神,现就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重要作用(略)
  二、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农村新型营销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新型营销组织为内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通过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部门紧密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网络完善、方式新颖、快捷高效、便民利市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
  工作目标:到2010年,在全市农村建立起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市、乡、村三级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巩固和发展专业合作社5个,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示范店70家以上,在60%的行政村建立综合服务社,每社有日用品连锁便民店和农资供应连锁店。实现上述战略目标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合理规划,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村千家万户进入市场,全面实现体制和机制创新,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其中2006年为起步阶段,2007年?2009年为攻坚和突破阶段,2010年全面实现目标。
  三、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以市供销合作社重组的市兴农、丰乐农资公司为龙头,以中心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为主要依托,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进全市农资连锁配送到乡村的为农服务工程,逐步形成上联省级公司、农资生产企业或大型供货商,下联农资终端网点(综合服务社),集采购、物流、配送、零售和科技服务为一体,覆盖全市农村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统一布局、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的要求,以连锁经营为主要经营形式,采用“自建或特许加盟或整体加盟”的操作方式,建设配送、信息、科技咨询服务三个平台,为全市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放心、经济、优质的农资产品和技术服务。与省湘农农资公司联手合作,成立市农资配送中心。
  (二)建设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以市供销合作社重组的日益兴超市和冷江大厦家电超市为龙头,与全国总社“新合作”商贸流通股份有限公司联手,共同组建市工业品县级连锁配送中心;以中心基层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示范店、综合服务社为基础,通过联营、合资、加盟、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对农村经营服务网点进行整合。对“新网工程”示范店实行资金扶持。按照《娄底市供销合作社关于“新网工程”的管理与实施细则》的规定,按规模大小每店的扶持标准为3000元?5000元,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及政府投入。逐步建立上联生产流通企业,下联基层网点,以市区为中心、乡镇为骨 干、村为基础的连锁经营网络。因地制宜走适合当地农村市场特点的连锁经营路子,探索以农村市场为基础的不同连锁经营发展的模式,注重利用市区内贴近农民的多种资源,靠大联强,通过开放办社,实现借势发展。
  (三)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市供销合作社重组的鸿元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整合、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交易地点和交易行为,引进生产企业进场发展精深加工,实现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服务网络体系。要结合城市社区建设,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延伸到社区。
  (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各类涉农专业协会
  1、多种形式兴办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大力培育、引导、发展为农村流通服务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引导组织相同产业的广大农户,通过专业合作社的方式组织起来进入市场,不断扩大规模,广泛吸收农户参与,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合作制的办法,组织农民共同进入市场,与农民社员结成利益共同体,做到办一个专业社,兴一个品牌,富一方百姓。
  2、发展综合服务社,主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农村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适应新时期农民的需求变化,按照因地制宜、便于管理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面向社会,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推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使之成为帮助农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综合服务社,其中,全市8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综合服务社,要在2007年底全部建成。
  3、根据当地特色产品、特色产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规划。依托供销合作社在农资、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优势,鼓励所属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领办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宗旨,遵循民办、民管、民享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市、乡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把行业协会办成提高农民收入,开展联合合作,提高行业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指导和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五)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采用引导、扶持、鼓励等多种措施,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和培训,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的分流职工从事农产品经纪业务,积极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发挥协会的服务、协调、自律、维权作用,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沟通城乡、协调内外、连接党群的桥梁和纽带。重视各类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中的积极作用。
  四、落实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供销合作社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湘政发〔2006〕1号)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资金投入、税收优惠、信贷服务和用地、用电、农产品运输及项目申报、进出口经营权、人才引进等方面,可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此文件 精神要认真抓好落实,大力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二)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新网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现有支持渠道和政策,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改革、商务、农业、税务、金融、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组织农副产品加工、购销和市场建设,在立项、资金、税收、土地征收、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市财政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两社一会”;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农民经纪人和农民技能培训。金融部门要支持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组建投融资平台,成立为农民项目贷款的信用担保公司,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农发行要将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纳入贷款的范围,提供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商务部门要重点扶持供销合作社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工程建设,培育连锁经营骨干企业,改造网络终端,构建连锁配送体系。商务部门在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的协调,实行“两手共建”、“双网合一”,避免重复建设。两个部门在乡(镇)、村建成的“示范点”、“连锁点”,可以相互加挂标志牌,纳入各自的网络体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注册登记,培育农产品优质品牌。要将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征用总体规划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与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支持优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方式拓宽回收渠道。
  (三)对于供销合作社自办或联办的各级各类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和配送中心,严禁违反规定重复收费或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工商、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对供销合作社新建、扩建的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和配送中心,要给予支持。对于供销合作社建立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及其他连锁经营网点,工商、税务部门应按照有关政策,在办理开业登记、年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自办或联办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行业协会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或其所办经济实体到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登记,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要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适当降低注册门槛。供销合作社可以作为其组织兴办的农资、果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及其他涉农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或劳务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经税务机关批准,暂免征收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适时调 控市场。市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承担重要农资商品的储备任务,农资冬储数量及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数额由市财政局与市发改委共同核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农资经营、冬储贷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五、加强对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供销合作社),统筹协调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掌握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工作发展动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督导有关部门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服务;考核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工作,评比、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各乡镇政府要把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工作纳入整个农村工作的框架中,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目标考核责任制度。要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农资、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农副产品、再生资源五大营销网络建立数量;联系、扶持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数量;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市直单位和年终考评居全市末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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