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供销合作社
汪清县供销社监事会是2003年初根据《社章》规定建立的,内设资产、审计、财务等三个管理组织机构,有监事会成员8名。近年来,监事会在县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强化职能作用,以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积极主动参与社务管理,密切配合理事会谋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大计,为促进我社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 ,明确监事会职责
在监事会设立之初,个别同志曾经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县社内部有党委、纪委,还有内部审计部门,再设立监事会组织,怕机构重复;有的认为监事会工作比较敏感,担心做不好,怕影响和理事会的关系等等。针对这些不正确的认识,我们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反复学习和深入领会《社章》规定,认真分析供销社行业特点,开展了“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对促进供销社健康发展的作用”等讨论活动。在反复学习和讨论的基础上,逐步统一了思想。大家一致认为,监事会是供销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供销社设立监事会,是由供销社的性质决定的。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的宗旨就是为农服务。这是被供销社历经几十年发展实践所证明了的。特别是在市场济条件下,供销社更需要坚持办社宗旨,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既要有理事会的努力工作,也必须有监事会的监督保障。中央5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把内部监督和分部监督结合起来。”设立监事会,是保证办社方向的需要;是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办社的需要;是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是保证供销社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能,完成国家委托任务的需要;是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实现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目标的重要保证。做好监事会工作,不仅是供销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依据《社章》的规定,结合县社的实际情况,经上级批准,建立了监事会组织机构。根据总社提出的“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要求,明确了符合我社实际的监事会工作原则:在县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一个中心,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注重在参与中发挥监督作用。按照“职能分关系合,目标分工作合,职务分方向合”的工作要求,提出了“找准位置,保证不包办、督战不参战,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的监事会工作思路,为切实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
管理是永恒的主题。为把企业管理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用完备的规章制度监督约束企业及其管理者的经营行为,我社监事会根据供销社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恢复汪清县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及监督职能的通知》、《汪清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实施细则》、《关于深入开展社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还建议并协助理事会制定了企业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现任制、经济指标年终审计制、财务申报审批制、工作情况调度制、企业领导干部述职制、重大经营决策报批制、财务人员委派及岗位轮换制、企业副职以上领导干部风险抵押制和经济现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符合“公司法”和企业章程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以经济效益目标、企业发展目标、企业管理目标、政治思想目标、监督检查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为了切实将上述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还根据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先后成立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管理”等三个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从而使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监事会工作开始步入了良性轨道并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履行监督职能,维护供销社权益
“坚持正确办社方向、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加强企业民主建设”是《社章》赋予监事会的基本监督职能。几年来,我们注重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围绕促进供销社健康发展这个中心,重点加大了对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有效地维护了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供销社发展。
1、加强资产监管。近年来,由于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资产经营成为供销社的主要业务和重要经济来源。但是,随着资产经营成果的不断扩大,资产经营收入的逐年增加,部分企业出现了资产经营收入体外循环、账目处理不规范、财务核算失真等问题,导致了企业管理上的相对失控。针对这一情况,县社监事会组织监察、审计、财会等有关科室的人员,对全系统的资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针对所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以县社的名义下发了《汪清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度上把资产经营、开发、改造以及出售、变更等各环节都纳入有效管理程序,保证了企业的规范运作。还专门成立了资产经营科,具体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的盘活和开发利用。到2005年末,全系统资产利用率由2002年的85%上升到现在的94、5%,新增资产收益由2002年的1780万元,猛增到现在的2920万元,有效地提高了社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债务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为了化解全系统贷款包袱,县社监事会出面多次请示政府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历经近两年的艰苦努力,终于以90多万元资金买断了县社系统与银行和长城资产公司1、1亿元的债务,收回了全部抵押资产,为企业卸掉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为供销社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审计监督。近年来,监事会依据工作职能和企业发展的实际,组织审计部门重点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过程中出现的运营质量问题以及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企业法人经济责任等方面进行审计。同时,积极开展审计调查研究,特别是针对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投资收益差、不合理费用支出以及企业改制、分流、 剥离、重组过程中侵害集体和职工利益、造成社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处理。2004年,所属天桥岭镇供销社未经允许,私自低价变卖锅炉解决不合理费用开支。县社监事会接到职工群众举报后,立即深入企业开展调查,制止了这种不当做法,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撤职处分。天桥岭镇政府在实施小城镇改造建设中擅自出售了供销社两个价值24万元的门市房。得知这一情况后,县社监事会马上代表县社出面做工作,根据《吉林省供销社条例》和《社章》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程序收回了门市房,依法维护了供销社合法权益。罗子沟供销社在出售闲置低效资产解决试点并轨工作中职工安置费问题时,监事会派审计人员严格把关,测算合理售价,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4.4万元。去年7月,县社监事会对企业进行常规审计时发现,2002年罗子沟镇农业站在县社农资公司购买一批价值60多万元的化肥,时隔三年也没有结算,社有资产面临潜在损失。为此,县社监事会便借助全县进行并轨试点工作的有利时机,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我们的多次协调,在县政府的督办下,我们如数追回了这笔债款,即保护了社有资产不受损失,又保证了该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及时发放。
3、推行社务公开。2003年初,县社监事会按照党委的要求,负责推行社务公开工作。我们着重抓了三个方面:一是统一思想。一方面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搞好社务公开是加强民主管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振兴企业的需要,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举措。另一方面让职工群众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大胆监督,从而有力地推动社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章立制。为了使社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我们结合县社实际,先后制定了《汪清县供销社社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社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和《社务公开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并根据社务公开的需要制定了《汪清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守则》、《汪清县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汪清县供销社企业现金管理暂行规定》、《汪清县供销社资产改造工作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还制作了社务公开栏,向社会及所属企业公开。三是强化信访接待。2002年6月12日,所属友谊商场发生了一场重大火灾事故,损失1000多万。随后,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又出现了不规范的情况,这两件大事导致了职工大面积群体上访。信访工作成了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及时解决职工关注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县社监事会灵活把握有关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于出现的各种问题,按轻重缓急认真给予解决,缓解了突出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地推动了县社系统社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过去的几年,我社监事会虽然在参与社务管理,保护资产安全,促进供销社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较好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监事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供销社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0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