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供销社 傅东升 韩军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以下简称“农协”)的提出和创立象春潮涌动,催发着供销合作事业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向战鼓擂鸣,鼓动着供销人向新的高峰攀登。毫无疑问,供销社创办“农协”,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供销社的性质和办社宗旨决定的,是供销社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是对政府对农民高度负责的创举,也是时代赋予供销社的光荣使命,必将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占据核心地位,发挥着供销社与“三农”紧密结合,休戚与共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供销社体制创新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本文试图就上述观点,围绕“农协”在供销社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供销社的历史体现了合作经济组织强大的生命力
大家都清楚的知道,中国合作事业始创于20世纪初叶,
以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个时期,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保证军民的基本生产生活的需要,供给、运销、生产、信用等各类合作社应运而生。通过互助合作,共同生产,调剂余缺,为赢得抗战胜利写下了辉煌的一页。建国以后,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及长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供销合作社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经营网点星罗棋步, 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集生产加工、农副产品收购、日用工业品供应、农用物资保障等多种职能于一身;承担着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繁荣农村市场,反映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 密切党和农民群众联系的繁重工作任务。为党和政府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史上,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与地位、职能与作用的认识上,虽然经历过“三分三合”,三次“变性”的考验,但是,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5号文件《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决定》像一缕春风,吹拂着供销人的心田,使供销合作事业重新呈现出生机和活力。“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供销社的神圣职责,同时也成为我们这一代供销社人乃至今后几代供销人共同的奋斗目标。把供销合作事业发扬光大,把广大农民通过各级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联系起来进入市场,裕农富民成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农协”组织的创立,正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需要应运而生的。由供销社创办“农协”组织,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按照民办、民管、民有、民享的原则,承担起组织、指导、协调、管理、规范和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这一想法的提出及付诸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供销社的信任和重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供销社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义务把“农协”组织创办起来,发展下去,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生根、开花、结果。同时,也为供销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向“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迈进,实现体制创新找到了组织形式上的依托,不但赋予了供销社新的工作内容,而且和供销社全面工作融为一体,起着牵一发而动全局的核心作用。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在“农协”组织的推动作用下,供销社长期积淀的生命活力将日渐显露出来,重塑供销社形象,实现二次创业将不再只是美好的愿望, 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二、供销社的现实需要推进“农协”组织快速发展
供销社创立于解放前,繁荣于社会主义建设中,变革于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供销社在失去了计划经济时期所承担的经济职能的同时,也失去了往日的繁荣与辉煌。在近十多年的苦苦追求与探索中,我们有过亢奋,有过迷茫;有过希望,有过破灭;有过成功,有过失败。回首走过的道路,我们痛感失去的太多太多……,过去的毕竟过去, 现实摆在我们面前。白山市供销社的现实告诉我们,供销社走到今天,旧的躯壳已经腐朽,好在骨架还在,可以说一息尚存。如果不赋予这付残存骨架新的生命,供销合作社有可能被其它经济组织所代替,这就是现实,而且是残酷的现实。 为什么这么说呢?纵观全市6个县(市)、区的59个基层社,能够真正称得上“基层社的凤毛麟角,也就是十几个,其余的或关门,或三四个人留守,或靠出租门面维持生计。仅存“一块牌子、一座房子、一处院子、一身债务”,这就是大部分基层供销社残存骨架的真实写照。好在近几年有的县区社和基层社在求生存的道路上十分注重资产经营和房屋更新改造,抓住小城镇改造相关优惠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 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取了部分优良资产。一部分基层社彻底改变了面貌,为今后谋求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资基础。供销社目前的这种状况客观上呼唤着推陈出新。如果不能彻底摈弃保守的、陈旧的传统观念,只在维持自身生计上绕圈子,做文章,丧失了为农服务的功能,必然失去了与农民的密切联系,那么被农民抛弃,被其它经济组织所替代也将是迟早的事,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不能摆脱现实状况的必然结果。 目前“农协”组织的创立,恰如雪中送炭,为我们践行办社宗旨,实现体制、组织创新、丰富为农服务内容,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密切与农民联系,使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求发展找到了最佳结合点。我们要珍惜这一成果,以此为契机,打好“农协”这张牌,做好“农协”这篇大文章,以“农协”为纽带,切实将供销社与农业、农村、农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对待“农协”的问题上我们要克服以下三种思想,摆正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摆正供销社与“农协”的关系。很多地方由于“农协”组织刚刚成立,如何工作还没有路数,仅仅迫于上级的要求开一次会议,挂一块牌匾,搭起一个框架,存在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认为供销社就是“农协”、“农协”就是供销社,还是从供销社的角度工作,不能从“农协”的角度考虑问题,不清楚供销社创办“农协”组织的真正意义所在。其实,供销社是“农协”的依托但不能替代“农协”,“农协”的发展也离不开供销社,这就是“农协”和供销社的关系,只有摆正这种关系,农协组织才不能形同虚设,才能够有所作为。
二是要克服求生存,保饭碗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摆正自身发展与推进“农协”工作的关系。当前,很多供销社经营举步维艰,入不敷出,对成立“农协”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连生计都难以维持,哪有闲心和精力抓农协工作,还是想办法挣钱要紧。实际上存在这种思想的人和地方本身就是一种保守、落后的表现,仅仅是一种借口而已。“农协”工作和抓经营抓收入并不矛盾。“农协”工作本身也是经营,而且是更高层次的经营,这种经营要求素质更高,境界更高,招法更高;这种经营不但追求自身效益,而是在追求群体效益的同时增加自身效益;这种经营不是短期效益,而是长期效益,是在帮扶别人增加效益的前提下,增加自身的效益;这种经营是不需要太多投入资金的经营,只要我们全身心的投入,精心组织,准确定位,科学引导就能取得回报。只要真正懂得了上述道理,我们就不会因为眼前困难而厌倦“农协”工作,就会主动克服困难而积极推进农协工作。
三是要克服本位主义的狭隘思想,要摆正“农协”与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农协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相关政策的出台,离开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因此,我们一定要摆正“农协”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不要闭关自守,要积极主动地走出去,主动汇报、主动联系,争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理解。要让社会承认,“农协”不是供销社的农协,而是为政府工作的“农协”,是为农民服务的“农协”,要明确有为才能有位的道理,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农协”工作良好的外部氛围。
今年7月份,省社在桦甸市召开了现场会,使我们看到了“农协”工作的光明与希望,深感经验可贵,精神更可贵, 同时我们也找到了自身工作的不足。在承认差距的同时, 我们对农协工作充满信心,一致认为白山的自然条件并不比桦甸差,桦甸做到了,我们也应努力做到。既然供销社的现实选择了“农协”,我们就要把“农协”做好、做强、做大。做成供销社的希望,做成供销社的脊梁。
三、供销社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农协”
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供销社的目标还是要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此,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制定并通过了《吉林省供销社条例》,这是供销社的光荣,也是供销社的压力,供销社作为农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寄予厚望,希望供销社在帮农致富奔小康的宏伟事业中能够有所作为,希望供销社尽快克服困难,实现供销社的阶段性目标。当前要按照全国供销总社提出的“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经营网络”的总体要求,通过实现“四项改造”,全面提升供销社系统的经营水平和经营实力,以促进供销社领办的各级“农协”组织的健康发展。要充分贯彻吉政发(2003)3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要尽快实现“农协”网络组织体系建设,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真正发挥“引领农民进入市场”和“统领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头”作用。在为“三农”服务的实践中,不断进行经营业态和经营方式的创新,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二是充分利用大商场、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社的经营网络优势,面向农村市场,发挥经营与服务的整体功能,积极在农村推行“小超市、大连锁”经营战略,农资商品和日用消费品实行统一进货、统一经营、统一销售、 统一结算,扩大连锁经营的覆盖面,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依托,以村级服务社为前沿新的经营服务网络。三是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民发展市场需求的采集,种植、养殖、加工业,实行“批发市场十农户”、“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联合经营形式。使农特产品的销售得以保障,使农民获得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回报。结合白山的实际,重点创建参、茸药, 蛙、菌、果和野山菜为主体的特产业的龙头企业。四是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农协”工作。要把那些想干事业、肯付辛苦、 有真本事、经验丰富、有开拓精神的领导人才和专业人才配备主抓各级“农协”工作,使“农协”工作在短期内有一个新的突破。在为“三农”服务过程中树立新时期供销社的新形象。五是解决资金投入问题。资金问题是当前束缚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要在选好选准项目的基础上,采取抵押、质押、担保贷款,争取财政支持和农发基金项目, 内部集资、外部招商引资等多种办法,着力解决资金投入问题,确保各级“农协”组织健康发展。尽管要实现上述目标任重而道远,但“农协”组织的创立,为我们实现供销社二次创业的宏伟目标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只要我们沿着这条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将供销合作社事业融汇到“三农”之中,通过“农协”把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成为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可以信赖,不可替代的力量,真正与农民结成休戚与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存共荣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和市场主体。供销社才会深深的扎根于农民群众之中,“农协”才会在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征程上留下光辉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