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是一种推动,整合资源 让农业从规模化走向产业化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许多农民和地方政府都吃了盲目上规模,只求量不求质,结果增产不增收的苦头。而一些暗合产业发展需求、自发组织或由上级部门牵头组织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用与企业不同的组织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农民真正增产又增收。
合作,让规模变成效益
“一筐果菜挎着卖,两筐果菜挑着卖,多了只能坐等中间商到地头收购”。吉林省德惠市郭家镇榆树村青年农民江文武说起两年前他卖西红柿和李子的情景还记忆犹新,因为这曾是村里祖祖辈辈的人长期形成的生产经营状态。上世纪九十年代,德惠市也开始大规模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短短的几年中扶持了一批龙头企业。当地的德大公司年屠宰、加工1亿只鸡,带动6000多户农民从事肉鸡养殖。江文武虽然没有为龙头企业生产,但也感受到农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影响。他说,种1亩西红柿的收入,相当于种10亩玉米。于是他和乡亲们从单一的粮食种植中摆脱出来,加入了种植西红柿的大军。西红柿种植在这个村庄及附近的村庄开始呈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的势头。
然而,在江文武和乡亲们尝到了一点规模化种植经济作物的甜头后,却觉得心里更不安生了。在郭家镇,虽然种着成片的西红柿,但各家各户仍是分散种植,种出来的西红柿品种、质量参差不齐。农产品季节性强,可农民们却信息闭塞,于是一到了上市旺季,农民们急于脱手,张家要5毛,李家就要4毛9,价格上只能受中间商摆布。菜园子镇新立村刚开始时种的100公顷西红柿,全部出口俄罗斯,等到发展成360公顷时,规模是大了,可品种也杂了,出口的路也堵死了,农民收入因此减少三成多。
增产不增收让农民们对所谓的产业化生产更摸不着头脑了。此时,德惠市政府也感觉到了压力:全市有16万农户,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还不到三分之一,更多的农户在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中遇到的却是这样的尴尬局面。难道真的是规模太大的原因吗?市委的同志很快在调研中找到了答案。他们发现:随着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农民突破了传统社区的局限,组建了许多跨社区的联合体,有的已经形成了专业合作社的雏形。这些联合体在农村十分活跃,它们在引进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联合推销产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很受农民欢迎。所以,不是种植规模真的太大了,而是缺乏对农民的组织,缺乏对整个产业链各个环节建设的扶持。于是,从2002年开始,党员领办专业合作社的做法被列入德惠市基层党建工作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德惠市为全市农民都能真正走上农业产业化之路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实践载体。
同样是从2002年开始,许多加入了合作社的农民明显感到自己的生产、生活和以前不一样了。第一,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了。合作社成立后,普遍实行了统一销售,对外一个价钱。新立村党员蔬菜合作社,利用电脑上网,掌握了佳木斯、哈尔滨、寿光的准确市场信息,把西红柿统一定价为7毛。一个北安来的商户只给6毛5,合作社据理力争,最终把价格提到7毛钱,农民们因此增收5万多元;第二,市场越来越大了。合作社成立以后,产品的上市规模扩大了,很多客户愿意直接找合作社做生意;第三,中间环节少了,生产成本降了。常山蔬菜合作社每年需煤2000吨,当地330元/吨,合作社统一到外地采购每吨只210元,一年就能节省3.4万元;第四,生产的科技水平提高了。布海镇牧业合作社统一使用三元杂交品种,瘦肉率达到62%以上,平均每斤售价比普通品种高5毛钱。这些合作社带来的实打实的好处让德惠市的农民们心里踏实了许多,他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干农活是如此有奔头的事。
从德惠市发展合作经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成功的一面,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农业专业化、市场化的必然产物,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两者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产业化是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而合作组织则是产业化发展的组织载体。
合作社最终发挥的作用是把所有适合产业发展的资源整合到一起,把农民的目光从田里引向科技、引向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农业产业链在悄悄发生着变化,而农民也随着产业的发展长了见识、学了知识,这是一种真正的“龙头”效应。
组织,让合作社发挥“龙头”效应
与几年前还是效仿其他农户种葡萄相比,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鸿州葡萄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觉得自己现在种葡萄更职业、更专业了。这家合作社是由供销社领办、农户自愿入股、农技站参股组建的,聚集了懂种植、懂技术和懂流通的各种农业人才。如今,合作社的农民种的是“鸿州”牌葡萄,分级分类、优质优价、统一对外销售;推行的是“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操作标准,省农科院专家、当地有实际经验的果农都会时常对技术问题进行指导;而供销社则发挥自己在农资经营领域的优势,专项组织农资商品供应,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合作社还有一支专门搞对外联络的队伍,吸引外地客户直接上门订购,采取大棚内验收、分等级现场包装、统一出运的办法,既保证了产品质量和合作社信誉,也让客户满意放心;在合作社内部,还有一套完善的内部运作机制,由专人负责销售、质量辅导、财务管理等工作。销售利润在扣除直接费用和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社员投售数量实行“二次返利”,逐步建立起合作社与农户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关系,社员们还可以在“台州农网”和供销社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葡萄供求信息。
鸿州专业合作社对各种资源井井有条的组织利用让人感觉它更像一个企业,然而它又不完全等同于企业。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所说,合作社提供了一种制度手段,使分散的农户在保持独立的财产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前提下,通过农产品的集体销售或农业投入品的集体购买等交易环节上的联合实现产前和产后的规模经济。它与企业的根本差别在于:前者的所有者即是合作社服务的使用者,而后者与其服务对象的身份是分离的。
鸿州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的产业化经营能力又吸引了工商企业向农业投资。上杠村村民陈吉华办硅钢厂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看到本村葡萄种植的美好前景后,今年年初他向村里承租了60亩土地,建立了大棚葡萄种植园,引种美国布朗李品种,还准备扩租土地,再投资100多万元扩大种植。
虽然不完全是企业,但鸿州合作社却通过对各种资源的有效组织发挥出了“龙头”效应。在这个过程中,广大农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本领,强化了市场意识、质量意识、科技意识,提高了综合素质。这或许是农业真正走向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化之路的源动力,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则是这种源动力的一个发动机。
让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关系“三农”的大事,但要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却要从一件一件的小事做起。没有自上而下的推动与自下而上的努力相结合,合作经济就难以展现它应有的魅力。
成功,源于看得远做得实
德惠市合作经济和浙江鸿州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思路和实践上,都真正将发展合作经济提升到了农业产业化的高度,所以他们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然而,要把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农户组织到一起,仅仅站在一定的高度上是不够的,工作做不实最后只能流于形式。
这一点,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供销社在领办磨盘柿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是深有感触的。柿农们开始时颇有顾虑,于是供销社反复强调“合作不是合并”,并就如何办社达成了四点协议:第一,产权清晰。供销社把其为专业社提供的场地和房屋,折成股份入社,每户农民现金投入,按股入社;第二,社务民主。社长和社务管理委员会经过社员民主选举产生,有关生产、销售和分配上的大事由社员共同协商确定;第三,分配合理。管理人员收入多少,根据社里盈余情况来定。年终时,社里按农户柿子交易量的多少,进行二次返利;第四,分工明确。柿农管理生产,管理人员搞服务。产前服务包括以成本价向社员提供优质化肥、农药等;产中服务主要是科技服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指导农民修剪柿树、配药治虫等;产后服务主要是销售柿子,采取订单销售或把客商直接带到田间地头与社员交易的方式。看了协议,柿农们说,这么办社,我们放心、省心、省力、省钱,还多挣。
当房山区像磨盘柿专业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越办越多时,区委的工作人员又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始琢磨了。他们了解到很多实际情况:第一,各专业社都处在初创阶段,规模小,实力弱,地处分散。诸如信息的收集整理、市场开拓、商标注册等工作开展起来有一定的困难,成本也高;第二,由于产品不同,村情各异,专业社如何贯彻“自愿、平等、民主、互利”的原则,要采取多种形式,需要做十分细致的工作。大多数专业社是以大户为骨干组成的,他们一般不愿意吸收小户参加,对个别感情不和的大户也采取排斥的态度;第三,区政府要正确决策并把政策贯彻下去,就得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场及农民的意愿。于是,他们于2000年成立了农产品产销协会,并以社团法人身份注册登记,为专业社提供科普宣传、技术交流、成果推广、包装设计、关系协调等各项服务,对专业社的发展和建设进行指导,并向当地政府反映合作社的要求建议,争取相关政策。
房山区发展合作经济可谓把眼光真正放到了基层,放到了农民身上,真正做到了扶持又不干涉,这是一件看似容易,而却常常做不好的事。用农业专家张晓山的话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多元化发展,但必须保证农民自愿,这样才会有生命力。农民并不是不知道怎么做,而是要为他们创造这个环境,真正能让他们把能量释放出来。真正需要变的是我们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眼光不是往上看,而是往草根看、往老百姓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