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上,福建省副省长刘德章对全省供销合作社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主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深化“四项改造”,促进了供销社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全省各级供销社大力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在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建设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组织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农民增收,为农服务作出了新贡献。各级供销社加快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的步伐,发展新型经营业态,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在推动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进出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拓农村市场取得了新进展。同时,经济效益迈上了新台阶,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新成效。
如何进一步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刘德章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阵地在农村,主体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在农业、农村、农民。中央提出要把“三农”工作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省委、省政府强调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不可动摇、不可替代、不可超越,必须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既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也为根在“三农”的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只要我们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更加贴近农业、农村、农民的需要,更加贴近市场经济的要求,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指导思想,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就完全能够迎难而上,实现新的跨越。对2004年供销合作社工作,刘德章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完善服务网络,在服务“三农”中推进供销合作社的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在新时期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对供销社系统下一步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特别是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要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并把它同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联系在一起,这就为供销社下一步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省供销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决定》和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实质,总结供销社这几年来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理清思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努力把我省供销合作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赋予供销社的历史使命。供销合作社及其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是联结企业、市场、农户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纽带。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探索多种途径,通过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民结成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为农民解难,替政府分忧。唯有如此,才能受到农民的欢迎,得到社会的肯定,体现供销社的价值,重塑供销社的形象,提升供销社的地位。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供销社要把为农服务的重点放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只有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繁荣农村经济,切实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拓展农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要大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建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当前,由于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尤其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来自世界市场的冲击,农民增收的形势更趋严峻。因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入世”的严峻挑战,如何实现分散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如何使我省农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大市场,增强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供销社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以及推行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践证明是引导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千变万化市场的有效形式。全省各级供销社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完整、服务功能齐全、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引导推进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结合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发展绿色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促进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跨区域的联合和合作,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运等全方位的服务,组织开展科技、法律知识培训,推广实施农产品质量体系,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努力拓宽农产品市场。
二要大力推进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搞好农资供应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应该看到,目前供销社的优势在于多年形成的网络体系,这既是供销社生存的条件,也是今后发展的基础,要很好地整合和完善。要进一步加强我省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农资集团公司的龙头作用,以现有农资流通网络为基础,以资本、利益为纽带,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实行横向联合、纵向对接,在全省逐步形成覆盖广大农村、上联工厂、下接农民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要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农资公司发展成为区域性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区域性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将终端设立到乡村中去,依托基层供销社、农资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把农资商品送到千家万户农民手中,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农民能够及时、便捷买到质优价廉的农资商品;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思想,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产销衔接,组织适销对路的品种,确保充足的货源供应,平抑市场价格,稳定农资市场,保证农业生产需要。
三要大力推进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产品营销市场。近几年,我省供销社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促进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省供销社系统要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为农民提供包括营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在内的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要力争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力争信息覆盖面大一点。要重视基层信息服务站建设,切实做好信息网络向乡村延伸,努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力争信息开发利用水平高一点。要集中力量搞好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查、预测、预报工作,认真做好农产品产销价格、市场动态等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发布,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三是力争信息传递速度快一点。要采取现代信息技术和传统传播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有线电视、无线广播、热线电话、信息刊物、黑板报以及发挥挂村干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向农民群众提供市场信息,指导农业生产,引导和促进农产品销售。
四要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近年来,各地供销社把村级综合服务站作为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一些村级综合服务站办得好的地方,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能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了解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知识,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大大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成为开展农村文化科技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今年各地供销社要继续巩固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强化服务功能,增加服务内容,逐步把村级综合服务站改造提升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以及信息、科技、文化娱乐、医疗等专业化、系列化、综合化服务。经过二、三年的努力,力争把村级综合服务站覆盖到全省所有的中心村,形成完善的供销社农村社区服务网络。
二、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供销社发展的新路子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要摆脱历史的包袱。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最根本的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深化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就要把供销社放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放在农村流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大范围内,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助农增收的大领域中来研究、来实践。要用现代经营理念、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现代流通方式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来深化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要坚持合作经济的方向和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注重现有资源的整合,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发展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总结成功经验,借鉴先进做法。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打破传统的条条框框,突破体制机制的束缚障碍,努力探索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新路子。要将创新贯穿于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合作制原则与市场化改革取向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社制宜,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供销合作社发展新路子。
一要坚持以多种形式改造基层社,增强供销社系统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直接服务“三农”的组织基础和服务载体,基层社改造主要应加大用工、分配、人事“三项制度”改革步伐,切不可采取“一卖了之、一撤了之”的简单化处理办法。要按照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基层社自身实际状况,结合小城镇建设,通过实行兼并、重组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改革方式,加快调整基层社布局。要坚持以合作制原则为基础,以有利于增强为农服务的功能为目标,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面向社会实行网络、人才、资本全面开放,采取多种形式改组、改造基层社。各地可以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体制创新的试点。主要是通过鼓励引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加盟供销社,使供销社成为联接政府与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开放办社,调整建制,改组改造,建设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服务功能齐全的农村基层合作经济组织。
二要坚持以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创新企业的体制和机制。供销合作社改革如果不触动产权,改革就难以深化和突破,社企关系不清、企业负盈不负亏、联社负无限责任等一系列制约供销社发展的问题就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必须抓住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根据社有企业的不同类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加快社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步伐,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做大做强优势企业,整合重组优良资产、优势业务、优秀人才,努力创办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经营。要积极探索在社有企业中,逐步建立完善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公平开放的用人机制、灵活合理的分配机制、严格有效的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有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要坚持以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强化联合社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省市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基层社和下级社的联合组织。随着基层社和社有企业改制、改造的深入推进,联合社也应该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转变自身职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联合社的组织优势,主动承担合作经济发展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努力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的作用。要积极参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的组织、指导工作,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构筑更大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加大支持力度,为加快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供销合作社是我省为农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重要纽带,重视“三农”问题,就必须重视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就必须下决心办好供销合作社,使之成为农村流通的主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应当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拖,使供销合作社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把供销合作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工作统一部署,问题统筹协调。特别是各级政府分管的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供销合作社工作,加强指导,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努力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拓展经营服务。近年来,中央和省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扶持农民的政策,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支持农村流通现代化的政策、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政策、促进农民消费的政策等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用好用足,主动搞好为农服务。对近几年中央和省里出台的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帮助抓好落实,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开拓农村市场。要把供销合作社发展现代流通项目、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开发项目以及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规划,在资金、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要支持供销社搞好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切实落实化肥冬储贴息政策。
二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发展合作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发展合作经营,实行开放办社,建立各类行业协会,培育农民经纪人协会。要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供销社带动农民组织发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
三要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和中央、省里的有关规定,严禁随意平调供销合作社资产,随意改变社有企业的隶属关系,随意向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资产的完整。严禁无偿拆除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对因城镇建设和公路建设等确需拆迁、占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场地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妥善安置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