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全国供销总社、河北省社、沧州市社就联合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在沧州正式签订投资协议书。全国供销总社、省社、市供销社等股东方代表及市金融办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签约。
此次成立联合小额贷款公司,是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经全国总社、省政府、省供销社、省金融办同意,确定由全国总社、省社、沧州市社三级供销社等六方入股联合组建。该公司设定初始注册资本2亿元,一年内再增资1亿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其中全国总社持股50%,省供销社持股30%,市供销社持股10%,其他公司占10%。公司总部设在沧州。
市供销社主任王建华同志表示,此次组建联合小额贷款公司选在沧州是十分正确的。一是沧州发展迅速,潜力巨大。近几年来,沧州市发展迅速,全部财政收入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三,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四,增长速度连续三年在全省领跑。特别是《河北沿海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更为沧州带来了巨大潜力。二是沧州市供销社将龙头企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将弥补市社在这方面的空白。市社在抓好传统业务的同时,将认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及做法,不遗余力将此项工作完成好,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不断提升市供销社的形象和地位。
参加签约仪式的股东代表就公司名称、地址、股东出资额、董事人数、公司管理人员及筹备小组等具体事宜进行了商讨。